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泰市监管特监〔2015〕8号
关于在全市质量月活动中开展“电梯安全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质量月“电梯安全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苏质监特函[2015]103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九月“全国质量月”第4周开展“电梯安全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电梯安全乘用水平,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安全乘梯、文明乘梯”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1.发放《电梯安全使用须知》宣传手册。本次宣传周活动省局专门印制了《电梯安全使用须知》宣传手册和张贴画,本局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将组织人员在本属公共场所、居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发放和张贴。
2.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在江平路小学开展电梯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发放《电梯安全使用须知》和开展电梯安全知识主题班会活动,向小学生传达电梯安全知识。通过市教育局向全市各小学在校学生发放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单。
3.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9月24日,在城区祥生熙园住宅小区开展电梯安全现场咨询活动,现场发放《电梯安全使用须知》及电梯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接受群众投诉,组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单位、维保单位共同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现场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
4.各维保单位在“电梯安全周”活动期间要与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各自开展1次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电梯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园区、各电梯安装维保、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借助“电梯安全周”宣传活动的契机,积极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开展普及电梯安全乘用常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2.紧密联系,加强配合。属地政府及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和配合,认真开展宣传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本局将及时收集整理各单位好的经验并对先进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对成绩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请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有关电梯使用、安装、维保单位将有关“电梯安全周”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及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图片,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本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人:王臻,联系电梯:0523-87712320。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8日
抄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港口局,市场监管局各分局,省特检院泰州分院泰兴所。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