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01/2021-319983 分 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24
文 号 泰安委办〔2021〕52号 时 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4 17:05 信息来源: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危化品运输环节安全管理,着力消除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监管盲区,严防因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全域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的安全监管

1.属地监管层面。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迅速组织开展全域危化品运输车辆(包括空载车辆)停放情况的专项排查治理,全面清理危化品运输车辆可能非法停放的区域、路段和点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负责人要深入一线督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做到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辆车辆、不漏一个驾驶员、不漏一处停车场,全面查找问题隐患,迅速依法依规处置,确保辖区内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合法停放。

2.行业监管层面。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道沿线等重点路口、路段、区域禁停标识和停放引导牌的设置,督促危化品企业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控,组织危化品运输企业推磨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化品运输车辆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

二、严格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管理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要对已建成的各类停车场进行合规性检查和规范化管理,严禁任何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包括空载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场以外的区域。各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与场外建(构)筑物、停车场内部防火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按照所载运危险品类别分类分区分组设置停车区,严禁将化学性质或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停车区内空载车辆和重载车辆分开布置,停车场车辆出入口数量不少于2个。各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明确各停车区域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足配齐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三、切实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打击力度

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配合,立即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专用停车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紧盯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道沿线、危化品企业和港口码头等易聚集区域以及临河临港偏僻村居和农村小道等易忽视的点位,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等非法行为,及时消除危化品运输环节的各类风险隐患。同时,各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要多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危害性的认识,及时举报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行为,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

请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执法情况于20215月底前报市安委办。联系人:郭飚;联系电话:13914428183

泰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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