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888/2023-09187 分 类 重大决策与公开
发布机构 泰兴 发文日期 2023-01-19
文 号 时 效

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年)

发布日期:2023-03-08 17:01 信息来源:泰兴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刘文荣市长于2022年12月23日下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善于从上级部署要求中找政策、找机遇,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抢抓有限有效时间,紧盯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突出抓好重点项目招引建设,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圆满完成、明年各项工作实现稳健开局。


会议听取了市信访局关于“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完成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泰兴市沿江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项目(生态廊道子项)2022年度第一次付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经济开发区会同市财政局,按照PPP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落实第一次付费的资金安排。


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关于扩大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公安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明确:1.扩大禁放区域为S334省道以北、如泰运河以南、封庄中沟(延伸至东阳路)以东、戴王路(南延至S334省道)以西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2.省道、河道外侧100米范围(包括所涉及的整个小区)全部纳入禁放区域管理。3.上述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会议听取了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1.保持居安思危状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越是在岁末年初的关键时刻,越不能放松警惕,要持续巩固“三年大灶”成果,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2.谨防冬季事故隐患。针对冬季季节特点,抓实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关注火灾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船舶修造等事故易发领域,严防事故发生。3.抓好重点任务收尾。市安委会19个专业委员会要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考核对接,确保不出事、得高分,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同时,尽早谋划来年安全工作,拿出抓手性举措推动安全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市委编办提出的关于调整乡镇(街道)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赋权事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委编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


会议要求,市行政审批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并及时公布调整后的赋权清单。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谁赋权谁指导”原则,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要结合各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及时做好优化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建7.8万亩高标准农田的情况汇报。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快项目扫尾,确保及时服务农业生产。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工程款项、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到位。对列入“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流程,及早报批报审。


会议原则同意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关于继续支持济川药业集团处理中药提取废弃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会议听取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的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调查摸底情况报告,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的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的《泰兴市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动态调整办法(试行)》。会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归集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的《泰兴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修订)》。会后,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严格落实好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乡镇(街道)、村(居)保护、建设、保育耕地的积极性,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同时,要会同市财政局,加强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会议原则同意市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提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经费保障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关于调整企业军转干部2022年度解困标准和发放2023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支付部分学校工程款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薪酬考核发放的建议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泰兴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及员额制管理暂行办法》。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农民丰收节江苏主场活动经费、补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乡镇农田及周边地块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费用、乡镇(街道、园区)考核奖励经费补助、离休干部和困难群体医疗欠费补助、疫情防控救治物资采购资金、黄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等7个新增支出预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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