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杂费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实行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8号、苏价费〔2000〕1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周边地区普通高中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和我市普通高中宿舍改造情况,经研究,现就全市2022年按标准改造到位的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拟调整如下:
4人(含)间以下,每生每学期800元。
5人(含)间以上8人间以下,每生每学期600元。
上述标准,含住宿生水电费用。
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9月8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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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