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泰兴市市级部门及驻泰有关单位安全职责任务清单》(泰委办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泰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泰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泰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具体职责事项 | 相关权力清单 | 责任科室(单位)或岗位 | 备注 |
1 |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防旱安全管理工作。 | 1.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 | 应急指挥中心、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
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 综合协调科 | ||||
3.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安全生产基础科 | ||||
4.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防旱安全管理工作。 | 防汛抗旱科 | ||||
2 |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规程、标准,依法组织并且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 1.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 | 政策法规科 | ||
2. 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 | 科技和信息化科 | ||||
3.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规程、标准,依法组织并且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 政策法规科 (行政许可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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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布点规划。根据事中事后监管拟撤销或者注销工作建议,依法对应当撤销或者注销的安全生产许可进行撤销或者注销。 | 1.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事项进行审查。 | 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化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 政策法规科 (行政许可科) | |
2.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安全生产基础科、 经济开发区分局 | ||||
3.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布点规划。 | 政策法规科 (行政许可科) | ||||
4.根据事中事后监管拟撤销或者注销工作建议,依法对应当撤销或者注销的安全生产许可进行撤销或者注销。 | 政策法规科 (行政许可科) | ||||
4 |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市的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1.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1.依法监督检查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经济开发区分局 | |
2.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2.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零售、批发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综合协调科 | |||
3.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科 经济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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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组织本市的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 | 4.依法对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 | 政策法规科 (行政许可科) | |||
5.依法组织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政策法规科 | ||||
5 |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 1.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 依法监督检查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安全生产基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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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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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
4.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
6 |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 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 综合协调科 | ||
2.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 巡查督查科 | ||||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 巡查督查科 | ||||
7 |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 1.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 应急指挥中心 | ||
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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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 科技和信息化科 | ||||
8 |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且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安全生产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 1.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且组织实施。
| 科技和信息化科 | ||
2.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安全生产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 科技和信息化科 | ||||
9 |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相关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 1.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 办公室 | ||
2.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 办公室 | ||||
3.开展相关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 办公室 | ||||
10 | 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火灾预防、消防监督、火灾扑救等工作。 | 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火灾预防、消防监督、火灾扑救等工作。 | 火灾防治管理科 | ||
11 | 负责全市震情监测和预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地震灾害预防管理。 | 1.负责全市震情监测和预报管理工作。 | 防汛防旱科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 ||
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地震灾害预防管理。 | 防汛防旱科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 ||||
12 | 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且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织实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 1.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且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 防汛防旱科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 ||
2.组织实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 防汛防旱科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 ||||
13 | 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 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 应急指挥中心 | ||
14 |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综合协调科 | ||
15 | 承担市安委会冶金工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石油化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承担市安委会冶金工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基础科 | ||
市承担安委会石油化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综合协调科 | ||||
16 |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 1.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 应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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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 | 应急指挥中心 安全生产基础科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经济开发区分局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 ||||
3.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 应急指挥中心 科技和信息化科 | ||||
17 | 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 1.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 | 科技和信息化科 | ||
2.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 ||||
18 | 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 1.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2.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3.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防汛防旱科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火灾防治管理科 科技和信息化科 应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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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1.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 应急指挥中心 | ||
2.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应急指挥中心 | ||||
20 |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 1.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 应急指挥中心 | ||
2.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 应急指挥中心 | ||||
21 | 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 1.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 火灾防治管理科 防汛抗旱科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 ||
2.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科技和信息化科 | ||||
3.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 ||||
22 |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泰州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 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 ||
2.管理、分配中央、省、泰州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 ||||
23 | 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 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 应急指挥中心 | ||
24 |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 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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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 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 科技和信息化科 | ||
26 | 监督泰兴经济开发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监督从事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监督泰兴经济开发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 1.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经济开发区分局 | |
2.监督从事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 |||||
27 | 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 |
28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处理涉及生产安全的群众举报及投诉事项。 |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
2.处理涉及生产安全的群众举报及投诉事项。 | 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 ||||
··· | 本职责任务清单未明确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泰州市委市政府和泰兴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有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职责分工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