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17-07164 分 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5-16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公共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2017-05-16 00:00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3号)和《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泰兴市公共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

  一、应急体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工作基础

  1.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200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全市一区四园、各乡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工作全面展开,应急预案覆盖领域不断扩大,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截止201010月底,我市共编制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2,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我市成立了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的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公共卫生、公安消防等专项应急管理机构得到明显加强。

  3.应急队伍初具规模。全市在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卫生、消防等领域组建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目前,初步建立起以公安、武警、民兵预备役为骨干,以水利、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为专业力量,企业、基础单位为兼职辅助力量的市应急综合救援队伍,部门之间,救援队伍之间的协调联动能力有所提高。

  4.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全市用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应急基金拨付、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储备制度初步形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初具规模,公安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得到提高,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体系得到加强。物资储备设施得到改善,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5.应急机制逐步完善。完善了预警预测、隐患排查应急机制,加强了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公安、水利、卫生、气象、民防等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信息指挥系统,监测预警覆盖面逐步扩大。政府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形成。各乡镇从抵御自然灾害、预防事故灾难、防范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入手,加大了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工作力度,突发公共事件防范能力有所提高,灾后恢复重建能力明显增强。

  6.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宣传效果明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经常性地组织和开展了灾害自救应急疏散、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故处置等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和应变能力。并通过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结合“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活动,加强了对预案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全民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意识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认识上、机制上,还是工作措施上,与面临的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有明显差距,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市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应急管理机关不够完善,职责不够明确,难以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应急预案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工作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职能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

  2.应急运行机制不健全。部门、乡镇、条块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多方协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应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尚需在实践演练中不断积累总结经验,亟需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

  3.专业应急队伍力量、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大型和特种装备缺乏;专业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与实战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现有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采购、征收、征用、调拨和配送机制尚未形成;存储实施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储备方式单一,物资数量偏少,品种不全,一些关键性物资的储备处于空白,第一时间保障能力较弱。物资更新、替换、补偿政策不健全。

  4.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底数不清,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综合预警能力急需加强。

  5.科技支撑基础亟待加强。专业人才匮乏,应急平台、信息管理、资源管理、装备配置、能力评估和灾情评估等缺乏标准规范。

  6.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宣传教育方式单一,社会认知程度不高。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强。企业、医院、学校等大的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尚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合力。

  (三)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自然和社会的安全风险将交织并存,公共安全面临严峻的考验。

  自然灾害方面:我市天气气候复杂, 是典型的气象灾害频发区,暴雨、洪涝、龙卷、冰雹、雷暴、台风、大风、连阴雨、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时常发生,夏季雷暴、龙卷、冰雹等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频发,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风险加大,不可预测性增强。

  事故灾难方面:我市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交通建筑工程事故安全隐患多,交通运输迅猛发展,各类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呈上升势头。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仍然复杂,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越来越大。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长期任务。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我市人口较多,城市化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使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空气、水源、噪声、垃圾污染、环境污染等有效监测难度不断增加;农村的卫生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城乡发展较不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建设仍处在完善之中。目前,我们还缺乏对应急体系运行机制的深入研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发展势态预测评估和危害性评价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社会安全事件方面:由于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摩擦和冲突错综复杂,社会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重复信访量不断增加。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市情、实事求是,完善法制、体制、机制,依靠科学技术,强化社会参与,重点解决应对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全市应急体系,全面推进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方面能力建设。突出解决重点薄弱环节,优先解决制约应急响应时效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能力。

  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各乡镇和各行业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整体有机反应能力,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总体把握应急资源合理布局,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技术先进、标准规范。采用国内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施,提高应急体系科学性、高效性、可靠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全市各部门、乡镇的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实现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等示范项目建设。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性互动机制,专群结合,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主要目标

  到2012年,全面完成“一案三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和“一网五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网、应急救援队伍库、应急物资储备和避险场所库、应急管理专家库、应急预案库、突发事件典型案件库)工作。到2015年,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调有序、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等方面能力明显增加,应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泰兴”、“平安泰兴”目标提供保障。

  1.完成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等应急体系建设。

  2.完成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机制和处置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恢复重建机制和调查评估机制等应急机制建设。

  3.完成一批重点基础项目建设。包括通信保障系统、监测预警系统、信息平台和指挥系统、应急管理示范项目等。

  4.增加应急队伍、物资保障、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加大科技支撑、宣传培训、预案演练力度。

  三、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全面调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和完善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全市各地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1.开展各类风险隐患调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和专业队伍作用,全面调查我市重点区域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和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及时评价、更新、完善,实现隐患动态管理;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重大危险源调查与评估分级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远程监控系统;开展环境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和环境敏感资源档案库,编制有毒、有害、放射性危险品分布图;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公共卫生类风险隐患数据库;完成全市关键基础实施、重要防护目标、隐患调查,建立社会安全隐患数据库。

  2.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系统。逐步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系统,把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动态。在扩充和完善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和环境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点密度,准确掌握全市雨情、水情、旱情等信息。以气象、防汛网络为骨干,建立完善市级涉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对洪涝、干旱、高温、风暴等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快捷反应能力。进一步完善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健全传染、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动植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和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系统。完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防控手段,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群体性事件和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市级应急平台,尽快整合公安、气象、水利、民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卫生、交通等涉灾部门的应急指挥和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建立完善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信息传输通道,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重点加强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手机短信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开设公共安全电视栏目,逐步实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现场实况、灾难救助、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等信息的全天候实时播放。完善现有气象、水旱、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对相关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整合各类安全事件的情报信息,建立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健全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

  4.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建立完善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的监测监控,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进行风险分析,开展效果评价。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规划建设市级应急平台,向上与泰州市应急平台相连接,向下与全市各部门、各乡镇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集成与发布和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总结评估等主要功能,提升综合应急指挥能力。

  1.市政府系统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构建市、乡(镇)二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实现市政府与部门、乡镇之间的互联互通,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发布、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需求。基本完成市、乡二级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初步完成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市与市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视频会议和指挥协调等功能。积极推进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逐步推进公安、医疗急救、市政抢险等应急接警服务平台的整合。

  2.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依托各部门现有专业信息系统和指挥系统,适当增加投入,拓展功能,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应急指挥决策支持和指挥指令的上传与下达,并与政府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支持已有基础的公安、民政、国土资源、水务、农业、卫生、交通、科技、气象、林业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发挥示范作用。依托民政、气象、水利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系统,根据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的需要,分级建设集成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决策支持,救助指挥调度等功能的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完整的市、乡二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依托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市、乡(镇)二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健全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职业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动物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完善应急指挥决策体系。

  (三)应急队伍建设

  整合现有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到2011年,形成以公安、武警、消防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消防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社会救助团体专兼职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

  1.强化公安、武警、消防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以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安消防特勤)和民兵应急连、预备役部队为主要力量,进一步推进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整合现有警力,充实社会面巡防力量,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的能力。

  2.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对现有专业队伍进行布局调整和装备补充更新,形成以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医疗救护为核心的专业队伍体系。通过增配大型、特种救援装备,完善现有经济开发区救援队伍,适当扩建园区企业联合消防站队伍,形成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体系。加强医疗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和扩充现有医疗救援队;完善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建立健全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

  3.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储运、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救助团体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专业及兼职救援人员和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加强政府监管机构,加大依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将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要在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互助机制,鼓励支持具有灾害救助职能的社会团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其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

  4.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市应急办负责市级专家库的建立。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5.大力发展应急志愿队伍。依托共青团组织、基层社区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形成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到2015年达到每万人中有100名应急志愿者。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探索实施重点项目,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应急志愿者抚恤基金,建立健全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重要作用。

  (四)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

  1.尽快完成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力争在2012年底,所有乡镇、村(居)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2.完成乡(镇)应急机构设置。一区四园、各乡镇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机构,优化组合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各企业及各村委会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把增强基层的应急处置和预防的组织领导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进行落实。

  3.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和基层信息报告工作,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信息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加强基层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能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等基层组织和相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

  5.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对已建立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配备必要装备,明确责任,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基层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应急演练,提高基层第一线工作人员现场应急应对能力。

  6.将公共安全和居住环境安全纳入新农村建设工程。各乡(镇)、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把农村的公共安全和居住环境安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内容;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增强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备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7.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促进学校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8.加强企业、社区、村(居)的隐患排查整改。加强企业、社区、村(居)的隐患排查整改;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对排查出的隐患,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在做好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合理规划布局现有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实物储备信息资源,调整物资种类和数量,合理选定储备方式,重点建设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物资统一调配能力。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以市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枢纽,以部门应急物资管理系统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适当调整和丰富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核销制度;建立应急物资综合管理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政府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运机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商业储备,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区域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2.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设施和资源,对现有生活类、应急抢险、公共卫生类储备物资及专业队伍装备进行优化和完善,形成布局合理、种类比较完整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现有民政、水利等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物资储备种类,保证紧急状态下生活类救灾物资在第一时间内装运投放。建立市级重大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市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及时配送发放;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市级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依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组建应急通信保障物资储备中心。

  (六)紧急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建设

  1.组建全市应急交通运输保障综合管理机构和完善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机制。尽快建立由市交通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突发公共事件紧急交通运输保障综合协调管理机构,行使紧急状态下的交通运输指挥、调度、组织、保障及沟通职责。依法建立紧急状态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间的统筹协调机制;保障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物资和生命抢救所需交通运输保障的通达能力。

  2.提高公路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公路运输系统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和应急运输体系,建立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交通运输线路与运营监测、薄弱环节改造、重点枢纽控制、主要道路智能化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主要运输线路的智能监测、预警、疏导、清障和修复,提高通畅能力;加强重点线路交通道路的监控力度。

  (七)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依托公众通信网络和公用应急通信网络、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间的通信网络;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适用的通信装备,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1.加强公众信息通信网络及公用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公众通信网络应急通信服务能力。加强公众信息通信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信息安全监控、应急响应、密码保障和网络信任体系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跟踪和处置能力,引导和帮助群众养成文明上网的习惯,积极构建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2.完善各部门专用应急通信系统。利用公用应急通信网络以及公众通信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安、民政、交通、铁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质监、商务等部门现有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状态下的互联互通,并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保密通信设备,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沟通能力。

  3.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建立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其他专业部门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

  (八)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灾民安置和现场恢复建设,确保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快恢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用科学的灾情评估系统,制定恢复重建规划,为后续恢复重建打下基础。

  1.加强事发现场恢复能力建设。开展对中小学校、民房及供电、供水、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损失普查,在科学评估现实和潜在损失的基础上,制定恢复重建规划,避让危险区段,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对生命线工程造成的影响。在国家提高恢复重建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加大恢复重建投入,推行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监管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灾情评估机制,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等。

  3.加强城乡避难场所建设。制定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进行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帐篷、移动厕所等。

  (九)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强化科学技术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适当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植物检验检疫的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提高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检测等方面的能力。

  (十)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

  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

  1.加强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完善现有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设施,建立应急知识培训机制,到2011年,将全市所有干部职工轮训一遍,专业救援人员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两次。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全市公务员培训的整体规划。

  2.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制定发放《泰兴市公众应急指南》,达到一户一册。在教学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应急机构与媒体联系体制,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在相关栏目、节目中刊播应急知识,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到2011年,城镇居民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平均达到70%。开展“社区减灾”活动,不断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出境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制度,2011年起出境旅游团体要接受应急知识教育。

  (十一)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探索应急管理规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1.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针对不同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优先考虑在农村和部分社区启动应急管理示范项目。重点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火灾、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疫病疫情、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示范项目。

  2.推动市政府建设应急综合管理示范项目。依托民防工程,做好应急避难和疏散基地的建设;2014年在人口密集社区、机关和学校至少各开展1个紧急疏散示范项目;2015年完成1个企业预防和处置工业事故、环境污染示范项目。

  四、重点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重点规划5个方面的重点建设项目任务。

  (一)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配置应急指挥车,向上级争取车载通讯设备,实现突发事件现场事态跟踪、移动指挥与信息采集、传递等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1.建设市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依托公安、气象业务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扩建其信息收集、传输渠道及与之配套的业务系统,增加信息发布内容。

  2.建设城市供水源监测监控系统。在杨庄水厂、宝塔湾水厂建设自动监测站,健全完善生产自动化、视频监控、远红外线监控系统,实现城市供水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动态监测,以应对突发性的水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市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以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为基础,建设市应急平台。整合各相关部门图像监控、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等应急资源,到2012年完成市级应急平台的建设,实现与上级应急平台的对接,实现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事态跟踪、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功能。

  2.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我市救援队与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指导和紧急状态下的组织调用工作。

  (四)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1.以公安消防特勤和预备役部队为主要力量,不断改进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充实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力量。

  2.加强防空专业骨干队伍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制定城区重点目标防护和抢修方案,做好技术储备和物资器材储备。

  (五)市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1.以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保障机制。2012年,建成市级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指挥平台,综合汇总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快速组织重要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2013年,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紧急采购、仓储和配送环节的能力储备和运行机制。

  五、相关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并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划》的责任主体,保障各项建设内容落到实处。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加大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力度。

  (二)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

  将应急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本规划的建设任务,主要由市财政投资建设同时,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减轻我市的财政负担;其中,依托企业等有关方面建设的项目,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

  (三)制定相关经济保障政策

  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辅助管理功能,使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结合实际,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应急产品制度。

  (四)加强协调配合和规划衔接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各种协调机制。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规划的审批和落实。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全市各级应急体系规划制定、实施的监督评估机制。各部门、各乡镇应及时跟踪本行业、本乡镇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公共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