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205/2025-02280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泰兴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5-13
文 号 时 效

2025年度水务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5-05-13 14:52 信息来源:泰兴市水务局 访问次数: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行政执法机关(盖章):泰兴市水务局   联系人:冯艳   联系电话:15261081512   报备时间:2025312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类别

检查方式

联合

检查机关

1

泰兴市水务局

泰兴市

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行政检查

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行政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二季度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2

泰兴市水务局

泰兴市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

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第3季度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住建局

3

泰兴市水务局

泰兴市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①现场核查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位置与界限是否与批复一致,是否有不在批复范围内的违章建筑。②对照专项设计报告、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查验防洪补偿工程的实施情况,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到位。主要包括堤防加固、岸坡防护、堤顶道路建设、闸口建设等内容。③重点关注主体工程与堤防衔接处的情况,检查堤防主体及附属设施的实施和养护情况,并检查是否按照批文要求布设了堤防稳定监测设施。

《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2季度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4

泰兴市水务局

泰兴市

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电子招投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科研型研究报告批复)、招标代理合同、施工图审查意见等资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四条

第3季度、第4季度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5

泰兴市水务局

泰兴市

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履行监理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对水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履行监理合同情况、水工程建设实施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第3季度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6

泰兴市水务局

泰兴市

对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工资专户、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和维权告示牌等进行检查

水利工程参建项目工程概况表、施工总承包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信息等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资料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2季度

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7

泰兴市水务局

泰兴市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河道采砂)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是否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要求采砂,是否依法取得采砂许可证。是否未经许可占用河道。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九十一条《水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第3季度

双随机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公安局

8

泰兴市水务局

泰兴市

对取水、节水的行政检查

取水单位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工业企业节水措施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2季度

双随机

现场检查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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