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要求,现向公众发布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原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黄桥工业园区范围(不含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新长铁路,南至天星港、西洋河东延,西至金溪路,北至老城黄路、通站路、胜利路,总用地面积约为11.58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3.产业定位
积极搭建科技孵化、研发中试等创新平台,进一步壮大具有黄桥地方优势的机械及乐器制造产业,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和具有发展活力的中小微型企业,转型提升轻纺、食品等传统产业,依托黄桥镇区完善园区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禁止发展高能耗、污染重和低附加值的产业。
围绕加快“一城两园”建设,进一步完善“两链一聚”特色产业发展体系。“一城”,即中国生物发酵与未来食品城;“两园”为高倍率锂电产业园和高端装备制(智)造产业园。
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兴园路20-24号
联系人:何尧
联系电话:0523-87013125
电子邮箱:15961016626@163.com
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子邮箱:95630291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