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的要求,本单位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8万吨电子级酚醛树脂和酚醛环氧树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8483m2,新建生产车间、罐区、仓库、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设施,配备反应釜、容器釜、冷凝器、脱水罐、储罐、导热油炉等设备,年产37000吨电子级酚醛树脂、21000吨电子级酚醛环氧树脂。
投资总额:100000万元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以东、福兴南路以西、幸福东路以南、金港东路以北地块。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5961008064
联系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文化东路19号101室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5608160
邮箱:zxwrzy@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江苏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