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指出,要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和工作时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要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包括水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的村庄,特别是位于非环境敏感区,或者干旱缺水的村庄,可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等,在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对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立足我市生态环保实际,2024年我局联合生态环境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家研讨会,针对环境部下发的指导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剖析,结合泰兴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措施,初步拟定方案的整体框架,随后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研究设计,形成具有独特的符合泰兴本地环保实情的处理方案,并开展全市范围的意见征求,确保《方案》规范有效。本《方案》于原方案的基础上根据23年~25年往期项目建设情况以及26年规划实施的村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调整完善。

二、编制内容
根据23年~25年往期项目建设情况,以及26年规划实施的村组实际情况,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编制调整完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相关规划要求、主要处理方案内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项目背景。主要阐述政策要求和编制依据。政策要求提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全省目标每年新增1500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污水管控率每年提升10%。编制依据分别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苏环收[2024]6997号)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工作准则。
第二部分:相关规划要求。主要按照最新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实施范围、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确定水环境治理标准、市域供水专项规划确定人均用水指标、市域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确定污水处理规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确定处理方案内容,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第三部分:主要处理方案内容。主要阐述坚持“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利用为先、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立足农村实际,选择治理模式,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结合泰兴实际环保现状,提出主要处理模式“资源化利用(管控)、资源化利用”两种,同时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对粪污无害化处理。并根据实施目标确定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围绕组织实施、上争协同、评估问效、宣传引导、长效管护等五个方面做好保障。
三、建设经验总结
1、根据往期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着重分析,补充了分不同安装情况下的项目三通检查井安装的示意图、住户接管的示意图,细化了施工中容易混淆的易错点,方便现场正确实施。
2、根据往期建设资料各个不同单位之间资料格式不一的情况,本次项目将制定统一的资料验收格式及标准,规范项目实施要求,并设置专门的资料库进行存放,立档备查。
3、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不定时抽检,现场取样,对已完工项目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确保项目有效、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