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物业服务品质升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泰兴市加强和改进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两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当前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模不断扩大,属地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合力不足,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业委会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小区收费率偏低等问题较为突出。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泰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大力化解上述各类矛盾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对全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同时前往上海普陀区、张家港等地,学习优秀经验做法,并广泛征求属地街道、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等各方意见,经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重点明确了9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社区设置。通过合理确定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实施城区超大型社区拆分,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
二是下沉管理重心。通过推动执法清单公开和完善“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有效处理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建立共治机制。通过建立物业管理定期会商制度和发挥“大工委”“大党委”作用,及时讨论重大事项,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化解矛盾,实现12345投诉办结满意率稳步提升。
四是守牢安全底线。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做好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确保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提升自治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帮助指导业委会履职尽责,有效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和运行率,充分发挥业主物业管理合同主体作用。
六是强化企业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退出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履约,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七是强化法纪护航。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履行社会责任和合同义务的带头模范作用,突出物业融合法庭“全链条”化解物业纠纷功能,保障小区正常运转。
八是落实长效管理。坚持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原则,持续改善市场化物业小区服务,落实老旧小区和城中村(老庄台)基础性物业服务,增加安置房小区造血功能,实现全市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九是强化科技支撑。依托信息技术,采集房屋、设施设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建立信息服务系统,全面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