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起草的背景
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截至2022年末,我市高层住宅小区电梯已超过5000台,超十年以上梯龄的老旧电梯近500台,其中超过15年的公共电梯110台,随着时间推移,高龄电梯将持续增长,加之使用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原因,低龄电梯故障高发,我市的电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每年因此产生的故障报警超800起,困人救援平均达400余次。按照规定我局应当对存在安全隐患电梯予以停运,但由此造成的信访投诉激增,近三年因电梯问题12345交办我局和住建的投诉工单1000余件,市领导批办6件,投诉的主要矛盾集中在隐患问题无资金维修,导致频繁故障和停运,为此检察机关还向我局下达检察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梯安全,今年将建立“三无”小区电梯安全兜底体系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由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和相关街道,共同研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电梯安全责任不清、管护不到位、救援不及时、隐患难消除、资金无来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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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见》起草的依据
《意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并结合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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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见》起草的过程
2023年3月,我局与市住建局共同组成起草工作组,对全市住宅小区电梯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多次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企业、保险公司等进行座谈,在广泛调研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形成《泰兴市公共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3年—2025年)(征求意见稿),于8月起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征集有关意见,其间,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大队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共同召开了《意见》修改讨论会,结合意见征集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意见(送审稿)》经专家论证以及社会风险评估,并进行公平竞争审核和合法性审查,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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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由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相关要求四个部分组成。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生命至上,全面提升公共电梯本质安全水平,创新建立和完善电梯全生命周期综合管护模式与安全防范体系,降低电梯故障率、事故率,提高应急救援及时性,筑牢城市安全生命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电梯智慧化管理系统建成,试点100台电梯全时段物联网监测防护系统实验性改造和500台电梯电瓶车上梯阻止系统改造(此项目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目前电梯应急处置指挥调度中心和电梯技术档案电子托管已按期建成,并完成项目验收)。到2024年底,完成1500台电梯安全在线管护改造,对使用超过10年、运行状态欠佳的小区电梯实施安全评估,并对隐患电梯开展隐患消除。到2025底,完成政府安置性质小区电梯完好性修缮交付工作,全市公益性服务场所和住宅电梯全部实施在线管护改造,城区应急救援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工作任务:从六个方面明确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完善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体系;二是提升电梯安全智慧监管能力;三是明确住宅电梯托底性管养措施;四是开展老旧电梯排险攻坚行动;五是探索新型电梯综合管护模式;六是打击危害电梯安全违法行为。
4.相关要求:从组织领导、分类施策、资金管理、宣传发动四个方面提出要求,以求形成工作合力,科学统筹推进,规范资金使用,保障群众权益,让好事办实,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