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育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日,江苏将“胚胎培养”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索 引 号 | 3212830002/2024-310702 | 分 类 | 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6-24 |
文 号 | 时 效 |
7月1日起无痛分娩专用项目纳入医保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育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日,江苏将“胚胎培养”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