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23-09185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3-08
文 号 时 效

关于《泰兴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暂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08 16:03 信息来源:泰兴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泰兴市财政局

现将《泰兴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制订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订背景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2009年财政部制定出台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对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内容、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2016年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省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据了解,泰州市和周边市区均已出台相关制度文件。

近年来,审计、财经秩序整治等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预算约束力不强,超概算现象多发,不少项目超概算10%以上;项目决算普遍不及时编制等问题。初步统计,2023年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共13524亿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强化项目投资控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亟待出台我市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制度文件。

二、制订过程

20228-20231月,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广泛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周边市区成功经验做法,草拟了《制度》(征求意见稿)。

20232月,我局组织内部研讨,对征求的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吸纳,修改完善《制度》并经局政策法规科审核后,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程序,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

三、主要内容

《制度》共625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定义、办法的适用范围和评审的实施主体。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性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合理地审定投资项目支出的财政管理行为。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内容。主要规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内容和类型。评审的范围主要是纳入市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且含有市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纳入市级征收(搬迁)年度计划的项目;市政府安排的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评审的类型主要分为概算评审、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结算抽查、决算评审和全过程跟踪评审。

第三章,评审工作职责。主要规定了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

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要求。主要规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原则、争议处理和相关要求。财政投资项目应按先概算评审、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后组织实施,再进行结算审核(抽查复审)、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的程序实施。未按评审计划进行概算评审、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受理结算抽查复审、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并根据情况暂缓下达建设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五章,评审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评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责任追究方式。

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了配套流程的完善和文件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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