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3-310672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泰兴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3-09-13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水务局关于《泰兴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14 11:50 信息来源:泰兴市水务局 访问次数: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保证工程完好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务局编制了《泰兴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细则》编制的必要性

我市于1987年组织编制了《泰兴县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该细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原细则编制年代久远,存在历史局限性,已无法适应当前水利工程管理发展的新要求;二是《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近年来经过多次修订,增加了许多新的条款,原细则需补充完善;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存在侵占河道、损坏水利工程设施等违规行为,亟需修订完善原细则。因此,组织开展《细则》编制,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细则》的编制过程

2023年初,我局组织《细则》制定立项前风险评估工作,从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研判评估,同步着手开展《细则》草案起草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细则》初稿。3 月上旬,在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内部征求意见,3 月下旬致函征求市有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意见并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细则》(征求意见稿)。4月通过泰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细则》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细则》(送审稿)。5月上旬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听取相关专家建议,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细则》(草案)。7月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获得通过。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及我市具体情况编制而成,为河道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提供了依据,突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共三十八条。第一条至第八条,主要介绍了《细则》编写的目的、水利工程的定义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的各级主体责任人;第九条至第二十条,主要明确河道分类、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管理权限及责任,同时对划界确权进行了定义,说明了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禁止事项;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八条,主要阐述了水利工程涉水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相关要求,同时介绍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主要介绍了水利工程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防汛抗旱有关的调度、安全、技术规程及与其它职能部门有关的综合协调等事项;第三十六条至三十八条,主要介绍了水利工程管理有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对1987年《泰兴县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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