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23-310651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9-06
文 号 时 效

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防违治违工作职责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06 18:08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在防违治违工作过程中,存在部分职责交叉、权责不明、衔接不畅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防违治违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提高违法建设处置效率,现就相关部门、单位防违治违工作职责作进一步明确。

二、《通知》起草的过程

20233月份,我局围绕进一步明确防违治违工作职责成立了工作专班,学习借鉴周边县市违建防治工作经验,并于628日到连云港灌南县考察学习,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就我市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防违治违工作职责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多次听取市有关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和建议,反复进行修改,对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内容进行会商,还就一些主要制度设计进行了论证,形成了今天提交会议的讨论稿。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1.围绕新增违建: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社区)巡查、发现、制止、报告职责。

2.围绕历史违建:

1)明确了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职责;

2)明确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违建性质认定的职责;

3)针对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拒不配合的情形,明确了市公安局核查、提供违法建设行为人及直系亲属的相关身份信息的职责。

3.围绕监管、查处衔接的问题:

1)明确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规划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移交市城管局的职责;

2)明确了市住建局对违规装修行为日常监管以及及时移交市城管局依法查处的职责。

4.围绕违法建设拆除:

1)明确了市城管局组织拆除主城区内违法建设的职责;

2)明确了乡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乡、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职责;

3)明确了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镇、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职责;

4)明确了市司法局对违法建设拆除前法律文书进行审查的职责。

5.围绕进一步理顺城管派驻中队与属地街道工作机制的问题: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对派驻中队的日常管理,对派驻人员的考核、奖惩、调整、使用提出建议的职责。

6.围绕党员干部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的问题:明确了乡镇(街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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