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22〕14号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
泰兴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将在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10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第五批泰兴市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文物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任。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制定保护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推进文化泰兴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泰兴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泰兴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序号 | 名称 | 时代 | 所在地 |
一、古墓葬(2处)
1 | 曹德卿墓 | 清 | 宣堡镇银杏村曹沈三组 |
2 | 何嵩墓及墓志铭 | 明 | 泰兴市佛教协会 书画院内 |
二、古建筑(2处)
3 | 宋元古井 | 宋元 | 宣堡镇曹家河 |
4 | 七圩老石桥 | 清 | 虹桥镇七圩村 |
三、石窟寺及石刻(2处)
5 | 明弘治十二年何嵩夫妇受封圣旨碑 | 明 | 黄桥镇戴家堡 |
6 | 云溪书屋楹联联柱 | 明 | 黄桥镇黄桥公园 |
四、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
7 | 徐绪奎烈士墓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黄桥镇黄桥公园 |
8 | 黄桥战役革命烈士陵墓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黄桥镇黄桥公园 |
9 | 马建华烈士墓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元竹镇成庄村 |
10 | 孙超群烈士墓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元竹镇申庄村 十九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