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兴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泰兴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惠民工程,补齐公共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按照“成片连片,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储备项目库,每年滚动推进实施,五年内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宜居小区”。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共建共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征求业主意见,整合各方资源,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和改造方案。
2.条块统筹,协同推进。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形成工作合力。
3.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体现小区特点,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4.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四、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1.基础类。主要包括:小区内雨污水管网改造疏通,破损路面整修,绿化补栽;整治改造强弱电、自来水、燃气等杆线、管网;增设机动车车位、非机动车和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设施,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完善公共照明、宣传栏、监控、消防、健身设施等基础设施;设置小区宣传栏、楼道便民公示牌、小区文化墙等;鼓励加装电梯,推进适老化改造;清理违法建设,改善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2.完善类。在基础类整治改造的基础上,重点改善居住品质,打造宜居环境。主要增加内容包括:整修房屋局部外立面、楼道、小区院墙、店牌店招;利用小区现有资源配置(新建、置换)社区党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及物业服务用房;提升绿化档次,推进海绵城市改造;在小区出入口或适当区域设置快递、外卖等便民服务点,提升宜居环境。
3.提升类。在完善类改造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小区智能设备和硬件系统,推动完善社区治理。主要增加内容包括:组织对既有房屋系统改造,统一晾衣架、空调外罩;配置社区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等;鼓励具备条件的小区,提升小区智能化建设,打造智慧小区,合理利用资源优势,推广特色服务,展现小区亮点,打造宜居、文明示范小区。
五、改造程序
1.居民决策。按照“共建共治共议共享”要求,提高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参与率、同意率、支持率。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前,由社区牵头对改造内容和标准、违建拆除、物业管理模式、收费标准等方面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经2/3以上住户同意后,申报列入改造计划。属地街道每年在5-8月份完成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的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工作。2/3以上住户不能形成改造共识的不予申报。
2.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经属地街道集体会商、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申报市住建局列入项目库。市住建局会同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对项目库中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项目筛选,提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改造类型、改造内容、改造范围、改造时间及投资计划,经城建指挥部进行项目审查,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列入年度城建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3.制定方案。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属地街道、集中建设公司、勘察设计单位、管线单位等进行实地勘察。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初步设计,供电、供水、燃气、电信、移动、有线、联通等管线单位负责制定本专业的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提供给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管线改造的统一设计,合理规范设置窨井等。初步设计方案形成后,社区组织在小区内进行公示,设计单位结合居民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查,报经城建指挥部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同意后,进行深化设计。
4.报批招标。集中建设公司根据城建计划,制定可研报告编制、初步方案设计、项目立项、施工图审查、编制预算、工程招标、办理施工许可证、招聘第三方服务单位(招标代理、审计、监理等)等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间,并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完成施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5.项目实施。属地街道牵头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落实业主参与监督、协调化解施工矛盾等工作机制。在施工单位进场前,负责对违章搭建、毁绿种植等相关问题自行组织拆除和清理;集中建设公司负责施工公示,制定施工方案,强化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做好扬尘控制,减少施工扰民,加强施工企业、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管、考核等。施工过程中,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信、移动、联通等专营公司,按照设计方案对管道预埋工程的施工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督查,督促参与各方履行主体责任。
6.竣工验收。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向集中建设公司申请工程验收,集中建设公司组织创建办、住建局、属地街道、社区、设计、监理、管线、业主代表等进行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后,小区日常管理交付属地街道负责,工程保质期内的有关问题由集中建设公司负责。
7.长效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同步进行,坚持“党建引领、街道牵头、部门配合、居民参与”的原则,引导居民树立“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理念。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前,属地街道要落实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收费标准和后续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责任等。未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在小区改造前由属地街道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征求居民意见,选择物业管理模式,制定服务标准,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未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制定缴存标准、方式、使用等制度,切实解决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问题。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街道负责、住建监管、集中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改造宣传等。相关街道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小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住建局、城管局、属地街道、集中建设公司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一个改造小区成立一套工作专班,负责改造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专班负责人由属地街道分管负责人担任。相关社区成立改造小区临时党组织,组织业主代表有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监督,保障工程按时有序推进。
2.强化项目管理。实施工程全过程监管,“事前” 严格审核可研、初步设计和概算,“事中”严抓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事后”全面评价结算决算;室外工程、地下管网工程同步办理施工许可,纳入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科学选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平、高效、质优”原则,选聘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对工程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的预算费用进行审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出现超估算、概算等问题。
3.严格督查考评。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市分管负责人统筹项目序时进度,常态化督查工程项目推进;市住建局实行全覆盖、全过程督查,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合力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健全考评考核机制,通过每周督查、月度小结、季度通报、年终考评等措施,倾力打造廉洁工程、精品工程和放心工程。
4.加强宣传引导。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意义、政策、程序和成效,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改造,培养居民家园意识。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组织宣传典型经验,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泰兴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泰兴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1:
泰兴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红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建成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市城建办主任
黄 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卞维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文明办主任
叶新全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卜卫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志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国祥 市公安局副局长
祝 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建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蒋卫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军武 市城管局副局长
于 军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曹 健 济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王碧娥 延令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葛 斌 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匡 林 市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钱 勇 市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黄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卫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关联阅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泰兴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