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20-01575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4-29
文 号 泰政办发〔2020〕17号 时 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16:25 信息来源:泰兴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市各有关部门:

《泰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泰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的函》(环办执法函〔2019〕144号)、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21号)和《关于印发泰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传发〔2020〕24号)相关要求,在前期“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整治,结合“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大数据平台,配合搭建泰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建立排污口电子档案,设立带有二维码的排污口标识牌,根据实际情况安装自动监控设施,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主体、分级确标。在“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泰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由泰兴生态环境局牵头,结合泰兴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相关乡镇、部门、企业工作职责,细化整治目标、工作内容、任务分工以及人财物保障等。

根据排污口与长江或其支流的径流关系,对排污口进行分级确定整治要求:一级排污口(直接入江排污口)严格控制,长江干流不设置排污口。二级排污口(排入一级支流)分类控制,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化的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其他类排污口排放符合排入河流的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排入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河流的其他类排污口排放标准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Ⅴ类标准。三级排污口(排入其他河流)综合控制,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的排污口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其他类排污口排放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Ⅴ类标准。(牵头单位: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二)、分工协作、分类整治。根据排污口的合法性、排入水体环境质量、日常管理要求,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要充分发挥“河长制”的管理优势,组织生态环境、水务、交运、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指导乡镇(园区)开展各类排污口整治工作。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充分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抓好辖区内各类排污口的整治。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泰兴生态环境局重点推进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市农业农村局重点推进农业农村排污口整治;市住建局重点推进雨洪径流排污口整治;市交通运输局重点推进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市水务局重点推进溪流、沟渠、河港整治;市财政局保障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资金。(牵头单位: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三、整治要求

(一)工业企业排污口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混合污水排污口、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1.取缔类

(1)长江干流设置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2)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整治类

(1)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因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收集范围内的工业、生活污水无法进管的,属地乡镇应编制就近纳入污水处理厂或者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施计划,明确建设主体、完成时间。

(3)排水管道和收集管道存在破损、错接、混接、漏接、错位、溢漏、淤堵等情况的,应及时维护管道流通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4)城镇污水处理厂应编制排放提标改造计划,在入河前建设生态湿地或者深度处理工程,入河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减少污染排放。

3.规范类

所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均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农业农村排污口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Ⅴ类水体的,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雨洪径流排污口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在保证防洪排涝、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五)溪流、沟渠、河港等

1.取缔类

2.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Ⅴ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Ⅴ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Ⅴ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属地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港口码头排污口

1.取缔类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港口码头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长江干流设置的港口码头排污口,由交通部门责令整改,封堵排污口,所有港口码头废水由管道输送至陆地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内河港口码头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由交通部门责令整改,限期达标。

3.规范类

所有港口码头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建设长江干流港口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港口配备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设施。

(七)其他排污口

其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现场溯源情况开展整改,指导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开展整改,确保排污口排放达标,规范管理。

四、工作安排

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底前),泰兴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排定工作计划。抓住通江河流这个切入点,制定通江河流上的各类排污口分类整治实施方案,做到“一河一策”。

整改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和工作计划,分工合作,按要求实施各类排污口整治。

整改工作完成后,由政府办牵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相关部门参加,对整改成果进行验收,将整改和验收情况汇总上报 “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迎接省、泰州市考核。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泰兴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要高度重视,强化推动,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工作开展。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到位。同时,做好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向“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泰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推送。

3.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序时进度。工作中发现履职不力、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附表: 2020年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一河一策)


附表

2020年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一河一策)

一、直通长江的排污口整治

 

 

 

 

 

 

 

 

根据泰兴市水功能区名录,2020年长江水质目标为类,洋思港、焦土港、大洋船厂3个监测断面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交运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

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

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电排涝口

32120403G04N1553046946711

120.0177664

32.61080302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79

2

滨江镇东类江闸

32128301D7BR1565329502567

119.9183971

32.17256872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16

3

通江河闸口

32128303PIVL1559222667353

119.9161137

32.1562855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178

4

发电厂温排口

32128303OVT31553066945388

119.9157698

32.14769225

工业企业

排口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新浦化学

202011月底前

955

5

新浦化学北厂直排管道

321283033TMO1553162477350

119.9121606

32.1475168

工业企业排口

长江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926

6

段港排涝站

32128303F3SC1553063995157

119.9483665

32.1394777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755

7

经济开发区工业入河排口3丰产河

321283034UUL1559264815381

119.9184172

32.13901947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181

8

港务公司西侧江堤2米丰产河入江排口

321283032NIX1552978604959

119.9166257

32.13861298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24

9

新段港河入江闸口

32128303EIYX1553072634130

119.9206166

32.13054458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43

10

区内河入江排灌口

32128303YSSD1553073234490

119.9249825

32.12452421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67

11

区内河入江闸口

32128303R73S1553073795563

119.9253838

32.12373254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59

12

滨江污水处理厂排口

32128303AN2O1559222113225

119.9229037

32.11996349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

长江

1.取缔类
1)长江干流设置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 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2)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责令限期拆除, 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滨江污水处理厂

202112月底前

 

13

洋思港入江闸口

3212830348U41553073012076

119.9349243

32.11894214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927

14

芦坝港闸

32128303PV6I1553047271251

119.9409543

32.1041596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58

15

芦坝港西侧150米蒋榨村排涝闸

32128303H9KT1553046258552

119.9395914

32.10337259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47

16

包家圩电排口

32128303HRI31552978866557

119.942588

32.09712042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49

17

排涝口

32128303S5C21552978206423

119.9427017

32.09689711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62

18

天星港闸

321283037KZ21553052620855

119.9537469

32.09216079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33

19

老江排涝站排涝口

321283030VSA1552979226600

119.9511366

32.09097015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22

20

观潮亭西北方向20

32128303A3YE1552980458991

119.9484109

32.08960224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35

21

解圩排涝站

32128303S3I61552982142921

119.9519755

32.08525244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61

22

解圩排涝站西侧100

32128303DX6P1552982898821

119.9519029

32.0839937

雨洪径流排口

长江

941

23

新星站

3212830398AZ1552983966448

119.9584574

32.0740781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34

24

新星排涝站排涝口南侧20

321283035C3V1552985329109

119.9584197

32.07381257

雨洪径流排口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929

25

头桥排涝站

32128303TZI21553062197907

119.9621597

32.06776218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964

26

江边简易房后

32128303SSH11553148155006

119.9617045

32.06731788

农业农村排口

长江

取缔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963

27

二桥港站

32128303FLDF1552976144241

119.9675551

32.06295839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945

28

三圩村靠江排渠

32128303J8L61553060927716

119.9677689

32.05543304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50

29

长江生态廊道先导段补水闸口

321283030S1A1553134334552

119.9716676

32.04756314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21

30

焦土港闸

32128301B5JF1565329819309

119.9771292

32.04577398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74

31

连复港闸

32128301PDEJ1565331406331

119.9788789

32.04559719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822

32

长江生态廊道先导段进水闸口

32128303CCQR1553134995268

119.9729246

32.04527769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39

33

瑞丽江滩度假村东南500米涵闸排口

32128303AV611558845286201

119.9800149

32.03386472

农业农村排口

长江

1.取缔类
1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102

34

长江大桥工地西北50米船闸口

321283030T1Z1558622717383

119.9806848

32.0218169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37

35

五圩排涝站

32128301LIN61565330976461

119.9878147

32.02614607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07

36

六圩港闸

32128301NY051565320417118

119.9947339

32.01762317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971

37

虹桥仓储有限公司堆沙场西南侧排口

321283030U6Q1558624625278

119.9857818

32.01521514

港口码头排口

长江

取缔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交运局

202011月底前

38

38

宏锦物流雨水排放口

32128303X4A31553131231910

119.9947473

32.01763791

港口码头排口

长江

966

39

七圩闸

321283017F1Q1565333821831

120.0042957

32.00761531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978

40

江苏森萱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2128301DNKZ1565332496447

120.0087255

31.99894934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取缔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918

41

辰信重工外围西侧江边排口

32128303XHVJ1558509755858

120.0021948

31.99693488

工业企业排口

长江

取缔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3

42

辰信重工南侧围墙排放口

32128303V0D21553046393669

120.0069948

31.99611421

港口码头排口

长江

取缔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交运局

202011月底前

965

43

汽渡码头西侧200米排污口

32128303MFS61553048375605

120.0130309

31.99125781

港口码头排口

长江

953

44

泰兴市浩通七圩汽渡运输有限公司公共厕所靠江侧排放口

32128303ABH31553048430090

120.0129868

31.99089842

港口码头排口

长江

936

45

虹桥镇入长江闸口

32128201I7YC1565245692954

120.0233626

31.98481594

溪流、沟渠、河港等

长江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533

46

江苏杨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船坞水排放口

32128303PIGT1553050094377

120.0183173

31.98408386

港口码头排口

长江

取缔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交运局

202011月底前

957

47

靖泰界河闸下游150米泰兴侧排口

32128303ACW51558511498244

120.0228142

31.98364469

工业企业排口

长江

取缔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5

 

 

 

 

 

 

 

 

 

 

二、护场河排污口整治

 

 

 

 

 

 

 

 

护场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江苏省泰兴种猪场旁边管道

32128303TKJZ1552987232025

119.9317249

32.19528743

溪流、沟渠、河港等

护场河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799

2

龙港村村口龙港闸间接排口

321283036JHX1553132679777

119.9332428

32.19640196

农业农村排口

护场河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732

3

蒋港村闸口间排口

321283031V7Y1553134735889

119.9248821

32.18372107

农业农村排口

护场河

718

三、团结河排污口整治

 

 

 

 

 

 

 

 

团结河为经济开发区区内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泰兴市天马化工雨排口

32128303NCZ21552981986169

119.9358496

32.16968297

工业企业排口

团结河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781

2

泰兴市天马化工有限公司

32128303OXIA1552981361286

119.9341107

32.16942359

工业企业排口

团结河

787

3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32128303MT241552977625089

119.9215752

32.16587434

工业企业排口

团结河

778

4

团结河闸站东北30

32128103DMGZ1552980674089

120.1082377

32.7528525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997

5

团结河卡囗涵洞

32128303VHEQ1552982377892

119.9368274

32.17020471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806

6

团结河与闸北路口交点处桥下排水2

32128303400H1563525678129

119.9282165

32.16758326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205

7

团结河南侧,闸北路桥西侧排水口

3212830301UY1552980418990

119.9282527

32.16765096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713

8

滨江区新木路5号靠近姚家圩

321283017J1Q1565333305964

119.9223929

32.16614139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701

9

工业园区雨水排放口

32128301U4FB1565335269172

119.9215752

32.16587434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708

10

团结河与闸北路交点处桥下黑色排水管

321283035DMU1563525633906

119.9281254

32.16771057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206

11

团结河与闸北路交点处桥下排水管3

32128303U6V71563524200355

119.9284041

32.16780063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12

新木路桥西南侧

32128303PMFN1552979081488

119.9220725

32.165775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791

13

新木桥东雨排口

32128303IT2D1552979742372

119.9223674

32.16609033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767

14

沿江路5号靠近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32128301SSP01565332659839

119.9168679

32.16450395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919

15

阿贝尔仓储入团结河排污口

32128303FQY01563525582223

119.9284683

32.16779015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204

16

天马化工涵洞

32128303F00M1552982638177

119.9370833

32.17001237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754

17

团结河-河道北岸-排水口8

 

119.9351083

32.169625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18

团结河-河道北岸-10

 

119.9306972

32.16840833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19

团结河-河道北岸-排水口11

 

119.9261917

32.16713333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20

团结河-河道北岸-暗管4

 

119.9217361

32.15797778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河

 

21

经济开发区工业入河排口5团结河

32128303F4ZM1559265092929

119.9215846

32.16587546

溪流、沟渠、河港等

团结河

1.取缔类


2.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22

滨江工业区团结河与旁边灌溉水渠闸口

32128301GQLZ1565320383175

119.9381884

32.17026928

溪流、沟渠、河港等

团结河

689

23

迎江大道靠近任垡桥

32128301Y7Y21565321941095

119.9379513

32.17043889

农业农村排口

团结河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692

四、通江河排污口整治

 

 

 

 

 

 

 

 

通江河为经济开发区区内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长园华盛泰兴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清下水排放口

32128301LRDQ1565329924417

119.9369889

32.16221411

工业企业排口

通江河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694

2

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清下水排放口

32128301L1BR1565333880935

119.9200878

32.15736169

工业企业排口

通江河

705

3

厂区雨排口

32128303XH2V1553059967761

119.9286701

32.15984491

工业企业排口

通江河

809

4

新浦轻烃雨排口

32128303KJM21553061297262

119.9372099

32.1622739

工业企业排口

通江河

773

5

三木物流有限公司清下水排放口

32128301QY0H1565329711142

119.9163148

32.15632167

工业企业排口

通江河

693

6

新浦化学排口

321283036C451559222830027

119.9191051

32.15701179

工业企业排口

通江河

179

7

通江河与闸北路交点处水下排口3

32128303OZ511563504679375

119.931401

32.16051202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214

8

通江河闸口,通江河与闸北路交点处

321283033YLE1563504510174

119.9313407

32.16061544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1. 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213

9

滨江工业区靠近蒋垄桥

32128301TRXP1565330157233

119.9414826

32.1634935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695

10

通江河桥下排水管1通江河与新木路交叉口

321283034PSF1563532044436

119.9248224

32.15884732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11

通江河与闸北路交点处桥下排水管1

32128303WHRP1563504799084

119.9310325

32.16058866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211

12

通江河北路

32128303C41S1553059348095

119.927137

32.15958357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726

13

通江河与沿江大道交点处桥下半淹没管

32128303WA3J1563503860198

119.940083

32.16313394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217

14

三木物流公司散货堆场1

32128301USD01565331762636

119.9138889

32.15592958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917

15

滨江工业区排放口

32128301UN7A1565333431813

119.9437069

32.16413182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702

16

通江北路雨水管网

32128301Y1IN1565332163884

119.9311196

32.16051699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698

17

通江河与闸北路交点处桥下排水2

32128303SHCF1563504923143

119.9311089

32.16042389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212

18

通江河与沿江大道交点处西南100m黑色长管

32128303J2861563504030840

119.9391481

32.16268828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216

19

通江河与沿江大道交点处水面下疑似小洞排口

32128303FITZ1563503660504

119.94075

32.16330414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218

20

通江河桥下排水管2通江河与新木路交叉口

32128303C9DF1563531892455

119.9248608

32.15873249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208

21

滨江工业园区雨水管网

32128301HYFH1565332281202

119.9402665

32.16315858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699

22

通江河北路

32128303ZXN61553059510710

119.9274479

32.15960019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749

23

通江河桥下排水管1通江河与新木路交叉口

32128303QLMV1563531486787

119.9250221

32.15891861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207

24

通江河北路

3212830300K21553060430766

119.93066

32.16046771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813

25

通江河桥下排水管3通江河与新木路交叉口

32128303RPNT1563531846802

119.9250939

32.1587719

雨洪径流排口

通江河

209

26

滨江过长线靠近沈家湾1

32128301HIP21565330584713

119.9448599

32.16446558

农业农村排口

通江河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696

27

雨水管网

321283010J0T1565334024315

119.9452094

32.16456365

农业农村排口

通江河

707

28

通江河长方形疑似排口

3212830375CM1563503454799

119.9415843

32.16373744

农业农村排口

通江河

219

29

通江河北路消防队东南方向

32128301TFE51565320304560

119.9430802

32.16401044

农业农村排口

通江河

814

30

靠近沈家湾排放口

32128301II7R1565321237996

119.9448894

32.16432131

农业农村排口

通江河

691

31

通江河北路沿江大道东侧

321283035NGH1553062371777

119.9405169

32.16314107

溪流、沟渠、河港等

通江河

1. 取缔类



2.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730

五、如泰运河排污口整治

 

 

 

 

 

 

 

 

根据泰兴市水功能区名录,2020年如泰运河水质目标为类,冷库码头、砂石场省考监测断面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新浦化工北厂西南侧200米码头溢流排口

32128303ZCAQ1553075239766

119.9206903

32.14925079

港口码头排口

如泰运河

1.取缔类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港口码头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长江干流设置的港口码头排污口,由交通部门责令整改, 封堵排污口, 所有港口码头废水由管道输送至陆地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内河港口码头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由交通部门责令整改,限期达标。
3
.规范类
所有港口码头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建设长江干流港口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港口配备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设施。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交运局、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969

2

新浦化学北厂南大门东南侧200米码头溢流排口

32128303CXTU1553075149844

119.9259384

32.1507655

港口码头排口

如泰运河

940

3

汤臣新材料西北120米淹没管道排口

321283033UPZ1553138965241

119.9459447

32.15096834

雨洪径流排口

如泰

运河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44

4

新浦轻烃南侧100米水闸排口

32128303AGWY1553047505495

119.9408257

32.15500528

雨洪径流排口

如泰

运河

742

5

中粮面业东北侧50米淹没水闸排口

32128303YEYP1553050963279

119.9531441

32.15776811

雨洪径流排口

如泰

运河

810

6

新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侧20米水闸排口

3.21283E+24

119.9286938

32.1496924

雨洪径流排口

如泰

运河

920

7

汤臣新材料公司西北100米淹没管道排口

321283039ZZS1553138557768

119.9460555

32.15075103

雨洪径流排口

如泰

运河

863

8

跃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侧150米水闸排口

32128303B2FO1553049954693

119.9417686

32.15458556

雨洪径流排口

如泰

运河

743

9

如泰运河与闸北路交点处西南侧287m江心洲两个排口

32128303V4NM1563503286587

119.9298931

32.15065147

雨洪径流排口

如泰

运河

220

10

过船村南塘排涝水闸排口

32128303RMZG1553063612068

119.9523957

32.15836944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

运河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793

11

印桥社区B1区北侧100水闸排口

321283035Z7A1553051811910

119.9574487

32.15910228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

运河

731

12

过船港闸西侧100米如泰运河北岸

321283034PDP1552984249764

119.9320382

32.15255843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

运河

928

13

印桥社区恒吉超市北侧50米地上明渠排口

3.21283E+24

119.9572988

32.15902089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

运河

711

14

福泰大桥西侧200米地上自然排口

3212830331OA1553058881082

119.960468

32.16005765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

运河

722

15

滨江镇过长线靠近沈家湾2

32128301OYI51565331908926

119.94936

32.1657879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

运河

697

16

如泰运河-河道南岸-排水口13

 

119.94004444

32.15401111

雨洪径流排口

如泰

运河

 

17

福泰大桥西侧100米水闸排口

32128303A2DH1553057648147

119.9622666

32.16060715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

运河

739

18

如泰大桥西侧北岸800米地上管道排口

32128303BQRO1553061350903

119.9549346

32.15902435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运河

747

19

福泰大桥西侧400米水闸排口

321283030LLY1553058192052

119.9594937

32.15983188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运河

715

20

如泰大桥西侧北岸950米水闸排口

32128303C81U1553062959459

119.9537783

32.15872749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运河

750

21

闸南北路5号靠近泰兴市水务局过船闸管理所

32128301X9D31565329308673

119.9320207

32.15076426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运河

915

22

过船闸西侧排口

321283035NNU1553154863338

119.929822

32.15171002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运河

931

23

如泰大桥西侧北岸815米水闸排口

32128303U5BF1553061730214

119.9548145

32.15900875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运河

803

24

尤湾小区西南侧200米杨园闸排口

321283032GYC1553060291262

119.9568704

32.15976687

溪流、沟渠、河港等

如泰运河

720

25

福泰大桥西侧380米地上管道排口

32128303JV791553058503544

119.9595686

32.15986916

农业农村排口

如泰运河

1.取缔类

1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769

26

白色厕所排水管

32128303VPZS1563502952164

119.9240722

32.15021527

其他排口

如泰

运河

其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现场溯源情况开展整改, 指导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开展整改, 确保排污口排放达标,规范管理。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223

六、丰产河排污口整治

 

 

 

 

 

 

 

 

丰产河为经济开发区区内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新浦化学清水出口丰产河

32128303R6K51559264910927

119.921312

32.14008521

工业企业排口

丰产河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182

2

济川制药排口

32128303RH7L1559266449868

119.9443607

32.14646144

工业企业排口

丰产河

187

3

兴港医药南侧30米管道排口

32128303FB6O1553134848445

119.9392696

32.14525909

农业农村排口

丰产河

3.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757

4

洪庆路西测5米闸口

32128303F6891553063435193

119.9601578

32.142973

农业农村排口

丰产河

756

5

新宏阳化工北侧30米半淹没管道排口

3212830352BK1553134596480

119.9382029

32.14495775

雨洪径流排口

丰产河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727

6

鸣翔化工北侧30米半淹没管道排口

321283030PWE1553133299207

119.9359952

32.14421473

雨洪径流排口

丰产河

716

7

爱松公司北侧30米半淹没管道排口

32128303UEVE1553131582655

119.9331108

32.14353464

雨洪径流排口

丰产河

805

七、段港河排污口整治

 

 

 

 

 

段港河为经济开发区区内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滨江供水公司北侧排口

321283033QMT1559100573049

119.9230126

32.13125641

工业企业排口

段港河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154

2

泰兴市凌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清下水排放口

3212830348Q41553074639701

119.9395457

32.13549816

工业企业排口

段港河

845

3

昱宏化工南侧管道排口

32128303RI3S1563503297128

119.9274463

32.13291948

工业企业排口

段港河

202

4

新段港河飞天化工排口

32128303FQZW1553069626342

119.9264331

32.13255621

工业企业排口

段港河

759

5

滨江供水公司对面排口

32128303U84O1559100444829

119.9223397

32.13123332

工业企业排口

段港河

153

6

滨江供水公司西侧闸口

321283032TR01553074067544

119.9217828

32.13066877

雨洪径流排口

段港河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842

7

盛泰科技北门桥西排口

321283039NZX1553065419248

119.9429389

32.13787167

雨洪径流排口

段港河

737

8

鸿庆路新段港河市政雨水排口

32128303FXQ91553062071798

119.9608107

32.14305042

雨洪径流排口

段港河

760

9

新港南路新段港河桥东市政雨水排口

32128303JXLS1553074261433

119.9255479

32.13223904

雨洪径流排口

段港河

771

10

金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港路沟渠排口

32128303IEM41563502809694

119.9330486

32.13464914

雨洪径流排口

段港河

200

11

闸南路新段港河南侧闸口

32128303FDR41553074179913

119.9391939

32.13645886

溪流、沟渠、河港等

段港河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758

12

通江路南侧新段港河闸口

321283033HF91553145278997

119.9568318

32.14203342

溪流、沟渠、河港等

段港河

724

13

五杨大桥排涝站

32128303KOA51553059629265

119.9667508

32.14474956

农业农村排口

段港河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774

14

鸿庆路与新段港河交叉处西侧200米排口

32128303WQVP1553063320357

119.9591196

32.14253203

农业农村排口

段港河

808

八、洋思港排污口整治

 

 

 

 

 

 

 

 

洋思港无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洋思港北路闸南南路东80米管道排口

32128303YXHG1563500185179

119.9476298

32.1248707

雨洪径流排口

洋思港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196

2

洋思港北路沿江大道西50米管道排口

32128303LFGB1563376067530

119.9539834

32.12781447

雨洪径流排口

洋思港

195

3

洋思港北路闸南南路东50米管道排口

32128303DLW81563500366552

119.9464101

32.12433483

雨洪径流排口

洋思港

197

4

鸿庆中路洋思港市政下水排口

32128303TIU21553044039209

119.965308

32.13293733

雨洪径流排口

洋思港

798

5

中港路洋思港公共雨水排口

32128303OVSP1552987283181

119.9397834

32.12126302

雨洪径流排口

洋思港

786

6

红旗中沟北段排涝站

32128303L33B1553042366572

119.9675439

32.13332658

溪流、沟渠、河港等

洋思港

1. 取缔类



2.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775

7

西沈岱桥东侧排口

32128303DJ3V1553044994565

119.9603287

32.13054333

溪流、沟渠、河港等

洋思港

752

九、翻身沟排污口整治

 

 

 

 

 

 

 

 

翻身沟,经济开发区区内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沙桐化学有限公司双管道排口

32128303EBIY1563370044907

119.9363726

32.11733209

工业企业排口

翻身沟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190

2

沙桐化工2号门东南门300米闸口

32128303J8MX1563371859044

119.9392665

32.11284751

溪流、沟渠、河港等

翻身沟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192

3

翻身沟小桥管道排口

32128303W02V1563372753657

119.9550295

32.11978707

雨洪径流排口

翻身沟

3.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194

十、景观河排污口整治

 

 

 

 

 

 

 

 

景观河为经济开发区区内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泰兴市科化学有限公司清下水排放口

32128303FZ111553050304526

119.9446961

32.12391579

工业企业排口

景观河


3.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871

2

红宝利西清下水排口

32128303VVRI1553047937919

119.9474603

32.11883748

工业企业排口

景观河

897

3

百力化学排口

32128303OQ0E1559265448871

119.9392662

32.13049917

工业企业排口

景观河

184

4

中丹化工排口

32128303FZO71559265816034

119.937535

32.13743582

工业企业排口

景观河

185

5

晟科化工清水排口

32128303M4AS1559265318151

119.9410314

32.13078666

工业企业排口

景观河

183

6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清下水排放口

32128303JIL51553005526514

119.9542495

32.12459322

工业企业排口

景观河

873

7

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清下水排放口

32128303YX8D1553049783642

119.9439046

32.12567776

工业企业排口

景观河

902

8

升科化工东北涵洞排口

32128303EWDM1563501402025

119.9418244

32.13008198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198

9

沙桐(泰兴)化学有限公司西门半淹没管道

32128303X7WA1553051121264

119.9380929

32.1146637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901

10

通源路与闸南路交汇桥东北角市政雨水排口

32128303DO7W1553074548624

119.9414958

32.13107657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868

11

沙桐化工2号门西南涵洞排口

32128303TGHS1563371488648

119.9380585

32.11430537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191

12

鸿庆中路与通园路交汇处

32128303FH7X1553138018984

119.9624587

32.13749974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870

13

通园路沿江大道桥南侧市政雨水东排口

32128303VJAA1553064656771

119.9529001

32.13453517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895

14

通园路沿江大道桥北西

3212830327AO1553064601642

119.952695

32.13474894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840

15

沙桐化工正门东20米管道排口

32128303YSVK1563372306186

119.9426642

32.11385181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193

16

通园路沿江大道桥东北角

32128303M4I41553065298065

119.9528596

32.13477128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878

17

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东北管道排口

321283033DJG1563502254305

119.9457435

32.12151884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199

18

通园路沿江大道桥南侧市政雨水西排口

3.21283E+24

119.9527802

32.1345063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833

19

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西侧闸南路市政雨水排口

321283038Z4Z1553048737152

119.9438805

32.12539314

雨洪径流排口

景观河

861

20

沙桐化学有限公司滨洋线管道排口

321283033BSD1563369803850

119.936165

32.11720634

溪流、沟渠、河港等

景观河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202011月底前

189

十一、天星港排污口整治

 

 

 

 

 

 

 

 

天星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天星金属工艺

32128303TWIM1559221876597

119.9692156

32.09740637

工业企业排口

天星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176

2

科信机电配电厂雨水管道

32128303WPR51553049169372

120.0003067

32.10076408

工业企业排口

天星港

900

3

芦李河排口

32128303N02H1553048354238

119.9754061

32.07374765

溪流、沟渠、河港等

天星港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80

4

翻身排涝站

排口

32128303U1W81553055477480

120.0002814

32.10073387

溪流、沟渠、河港等

天星港

890

5

32128303KHJU1553055460068

120.0002941

32.10074898

农业农村排口

天星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经济开发区(滨江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76

6

天星港闸东侧排口

321283038XQ91553150878856

119.9542421

32.0927767

农业农村排口

天星港

735

7

天星金属工艺公司排口

321283038G5P1559221966692

119.9708024

32.09790196

农业农村排口

天星港

177

8

天星港老闸东北侧50

321283039Q5A1553052144969

119.9573689

32.09332371

农业农村排口

天星港

738

9

农田降水沟

32128303B9RQ1553055431760

119.9791236

32.10025257

农业农村排口

天星港

744

10

新星村103

32128303AG591553065818185

119.9734018

32.0838662

农业农村排口

农村降水沟

741

11

大岸南组涵闸

321283030SZ21553065092148

119.9711331

32.08029129

农业农村排口

农村降水沟

717

12

空水池排口

32128303PZM51552979605793

119.9435147

32.09709926

农业农村排口

无名

河流

792

13

朝西组一仓库

32128303ZHUE1553138080444

119.9785119

32.11332964

农业农村排口

无名

河流

904

14

废弃排水口

32128303VKIM1552980256582

119.9438843

32.09741215

农业农村排口

无名

河流

807

15

生活污水排口

32128303TV301552979328070

119.9434022

32.09726426

农业农村排口

无名

河流

801

16

东方集团玻璃厂

32128303S7WO1553149412746

119.9811413

32.10910691

农业农村排口

无名河流

886

十二、头桥港排污口整治

 

 

 

 

 

 

 

 

头桥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虹桥镇排灌渠连通管道

32128301R5YC1565333039606

119.9811759

32.06486139

农业农村排口

头桥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700

2

头桥组头桥水洞

321283035COS1553063520738

119.9643997

32.06979333

农业农村排口

头桥港

729

3

头桥排涝站南侧100

32128303U08A1553062603335

119.9626294

32.06822588

农业农村排口

头桥港

802

十三、二桥港排污口整治

 

 

 

 

 

 

 

 

二桥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二圩电排

排涝站

32128301K0TQ1565320458221

119.9779257

32.03802237

溪流、沟渠、河港等

二桥港

1. 取缔类


2.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972

2

长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雨排口

3212830322MK1552980652589

119.9689764

32.06462344

工业企业排口

二桥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37

3

崇福村卫生社和宏声电声器材厂雨水排口

32128303UFDV1553069872523

119.9813077

32.08728345

工业企业排口

团结中沟(排入二桥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91

4

崇福村芦潮港东侧排涝口

32128303L6091553067673284

119.9780443

32.07958269

农业农村排口

二桥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77

5

张陈后生产

沟涵洞

32128303Z2RJ1553068698763

119.9853411

32.08239113

农业农村排口

团结中沟(排入二桥港)

903

6

沈荡村沈荡河和团结中沟交汇涵

321283035MBI1553069274734

119.9843257

32.08364666

农业农村排口

团结中沟(排入二桥港)

850

7

沈荡河与团结中沟通涵

32128303AG261553069410079

119.9828823

32.08424425

农业农村排口

团结中沟(排入二桥港)

864

8

北场河与杨元河交汇管道

32128303WHWB1553054912954

119.9816041

32.07795481

农业农村排口

杨家元子前河(排入二桥港)

899

9

朝西西河与杨元生产沟联通管道

32128303VJ5S1553054531557

119.981794

32.07828273

农业农村排口

杨家元子前河(排入二桥港)

894

十四、三桥港排污口整治

 

 

 

 

 

 

 

 

三桥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三桥站旁边二级撇洪渠

32128301OVMD1565331073547

119.9695826

32.05691228

农业农村排口

三桥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18

2

农田排水口

32128303H8RV1553048883001

119.9845802

32.06510913

农业农村排口

三桥港

872

3

居民区生活排水

32128303YK8O1553145810610

119.9703899

32.05776212

农业农村排口

三桥港

812

4

排灌渠连通管道

321283018AAJ1565333759706

119.9813418

32.06482537

农业农村排口

三桥港

704

5

沿江大道以东100米排灌涵闸

32128303O1ME1553051251169

119.9912319

32.07144055

农业农村排口

三桥港

784

6

团结路以东200米排污沟

321283032KX21553052006028

119.9957609

32.07385208

农业农村排口

团结中沟(排入三桥港)

841

7

三桥站排渍口

32128303SREG1552987339854

119.9765024

32.06345914

溪流、沟渠、河港等

三桥港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88

8

居民区水闸

32128303ZJXN1553145999284

119.9690735

32.05662461

溪流、沟渠、河港等

三桥港

970

9

四圩港电排排涝站

3212830137WD1565330227818

119.9726567

32.04892681

溪流、沟渠、河港等

三桥港

975

10

团结中沟电排排涝站

32128301E3A41565335467916

120.0074

32.06093717

溪流、沟渠、河港等

团结中沟(排入三桥港)

825

11

广福路3-1号靠近团结村

32128301UMEE1565332788538

119.9947215

32.06817556

雨洪径流排口

团结中沟(排入三桥港)

1. 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29

十五、四桥港排污口整治

 

 

 

 

 

 

 

 

四桥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王家圩东南七桃线河口拐弯处工厂外墙排口

32128303ESJ41558506627524

120.0121104

31.99239366

工业企业排口

四桥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1

十六、焦土港排污口整治

 

 

 

 

 

 

 

 

焦土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虹桥新城电排涝泵口

32128301GD8T1565331339856

119.9976615

32.05662951

雨洪径流排口

焦土港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21

2

同德中沟排涝站

321283017J761565328981890

119.980091

32.04716835

溪流、沟渠、河港等

焦土港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16

3

吴元组排涝站

32128301PSVL1565320498964

120.0001519

32.06742104

溪流、沟渠、河港等

吴元前河(排入焦土港)

905

4

虹桥镇001乡道1号靠近吴家子园

321283019R0R1565321421839

120.0014985

32.06631181

农业农村排口

吴元前河(排入焦土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26

5

吴元组涵管

32128301M0XY1565330795278

119.9995045

32.06797838

农业农村排口

吴元前河(排入焦土港)

906

6

吴元组农田排口

32128301UC171565331484726

120.0009536

32.06680312

农业农村排口

吴元前河(排入焦土港)

910

7

虹桥双越广场西侧桥100米排口

32128303IQ1S1553050935972

119.9996686

32.0576296

农业农村排口

焦土港

766

8

薛圩组排渍口+农田灌溉水排口

32128301CREF1565331031434

119.9967496

32.07040152

农业农村排口

薛圩前河(排入焦土港)

908

9

上元村村民活动活动中心排口

321283034HGM1553062339752

120.0079306

32.06144047

雨洪径流排口

上元中沟(排入焦土港)

3.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725

十七、四圩港排污口整治

 

 

 

 

 

 

 

 

四圩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宫殿村四圩排涝站

32128303VT0N1553131863571

119.9828775

32.03250992

溪流、沟渠、河港等

四圩港

1. 取缔类


2.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96

2

公殿村四圩村鱼塘排水口

3212830325VV1553134178747

119.9891287

32.03379742

农业农村排口

四圩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39

3

四一东组前沟排涝闸口

321283019JLL1565331132101

119.9804076

32.05474095

农业农村排口

四圩港

819

十八、五圩港排污口整治

 

 

 

 

 

 

 

 

五圩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五圩排涝站西700米排口

32128303PGB51559139050100

119.9801761

32.02567616

农业农村排口

五圩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165

2

念三五圩排涝方涵

321283018PLN1565335081649

119.9821941

32.02004781

农业农村排口

五圩港

979

3

五圩排涝河排口

32128303SLIE1553134709896

119.9946261

32.03454054

溪流、沟渠、河港等

五圩港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87

十九、六圩港排污口整治

 

 

 

 

 

 

 

 

六圩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沟渠节制闸

321283014LKB1565335524910

120.0132752

32.04175765

溪流、沟渠、河港等

六圩港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32

2

三元桥东北边50米桥下排口

3212830322W91553070510840

120.0129078

32.03606971

雨洪径流排口

六圩港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38

3

六圩闸上游400

32128301XM1P1565329612245

119.9905574

32.01010151

农业农村排口

六圩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973

4

四仙村港岸组38号居民门前六圩港排口

32128303TC4G1553069589705

120.0151722

32.03964238

农业农村排口

六圩港

797

二十、七圩港排污口整治

 

 

 

 

 

 

 

 

七圩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

32128303MOVZ1553133375576

120.0073968

32.01811033

工业企业排口

七圩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79

2

中丹集团原排污口

32128303HKXN1552975440317

120.0036324

32.00659809

工业企业排口

七圩港

948

3

吉利玻璃厂

32128303SB8A1559096311980

120.0102222

32.01505485

工业企业排口

七圩港

152

4

康威塑业有限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

32128303ZKBT1559095081368

120.0200686

32.02832426

工业企业排口

七圩港

150

5

七圩闸上游150米左右分别两个排口

32128303JW311553045933521

120.0101686

32.01242398

雨洪径流排口

七圩港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74

6

蓝天实业旁加油站前七圩港排口

32128303JXIS1553061207636

120.0221022

32.030584

雨洪径流排口

七圩港

770

7

七圩闸西北200米排口

32128303GEYB1558509784639

120.0038553

32.00576327

雨洪径流排口

七圩港

4

8

蓝天实业对面七圩港排口

32128303ODVR1553061950860

120.0220908

32.03056992

雨洪径流排口

七圩港

785

9

七圩港桥往南左边约30米排口

321283011G761565331299093

120.0079337

32.01207245

雨洪径流排口

七圩港

820

10

七圩闸西北50米排口

32128303Z7BZ1552977538510

120.0043172

32.00745144

雨洪径流排口

七圩港

968

11

朱西组10号屋后七圩港排口

321283033BVZ1553063042568

120.025819

32.03420845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43

12

四仙村2组废品回收站门前七圩港排口

32128303UFQA1553063370311

120.0262472

32.0346872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892

13

创元驾校前七圩港对面排口

32128303I7GR1553059822968

120.021572

32.029991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765

14

生活污水排放口

32128303S1X61552979169365

120.0048121

32.00771386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960

15

虹桥实业公司门口桥头下涵闸

32128303BWXH1553064664714

120.0216416

32.00433436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748

16

吉力玻璃厂大门马路对面排口

32128303OG3N1553048418824

120.009282

32.0130694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882

17

虹桥镇祥福东街2号靠近如连村

321283018TO01565332958570

120.0190978

32.03794419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830

18

东圩村七组居民右30米处排口

32128303UOMM1553047977057

120.009282

32.0130694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893

19

七圩村西圩东组居民排污口

3212830385DU1552984858545

120.009643

32.01421714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859

20

四仙村2组废品回收站门前七圩港排口

32128303872S1553063583137

120.0264327

32.03599315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860

21

虹桥大酒店+东南80+管道排污口

32128303T4DF1553050219669

120.0177142

32.02464611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796

22

南街旅社+200+半淹管道

32128301FQSF1565333526710

120.0123476

32.01746445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912

23

祥福排涝站旁东风大桥下多个排口

32128301KLQ71565329767575

120.0153251

32.02153668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817

24

三圩生产河入黄泥港闸口

32128303K1FZ1553139454085

120.0165675

32.01273468

农业农村排口

七圩港

875

25

虹桥镇涌兴村益民排涝站

32128303OXSI1553062411522

120.0253451

32.03400925

溪流、沟渠、河港等

七圩港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788

26

康威塑业有限公司公司入河排污口斜对面涵闸排口

32128303PSW81559095245113

120.0203242

32.02830307

溪流、沟渠、河港等

七圩港

151

27

连复港闸口

321283030FRX1553051577122

120.0184286

32.02580753

溪流、沟渠、河港等

七圩港

714

二十一、八圩港排污口整治

 

 

 

 

 

 

 

八圩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辰信重工门口围墙

32128303YU0A1558509729092

120.0074396

31.99762116

工业企业排口

八圩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2

2

三圩村二圩东组8号居民左30米排口

321283037XYD1553047183810

120.012531

32.0147902

农业农村排口

八圩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57

3

桃园村五组南侧二十米规模化鱼塘

321283030OB21553134312230

120.0186909

32.01555665

农业农村排口

八圩港

835

4

临港大道八圩港交叉点北侧10米排口

32128303RSTZ1553132237210

120.0157611

32.00809452

溪流、沟渠、河港等

八圩港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795

二十二、连复港排污口整治

 

 

 

 

 

 

 

 

连复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泰兴市荣兴玻璃有限公司大门处闸口

32128303O24Q1553135769063

120.0251431

32.02131374

工业企业排口

连复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81

2

泰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冷却水排口

3212830151N11565321475572

120.0204877

32.02469177

工业企业排口

连复港

849

3

营四西桥东北150米管道排口

32128303OF2S1559094228147

120.0057572

32.02923699

雨洪径流排口

连复港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148

4

自来水井

32128301NVRN1565333961960

120.0181342

32.02596304

雨洪径流排口

连复港

706

5

润之家购物广场马路对面排口

321283030D0H1553051124813

120.0188835

32.02555719

雨洪径流排口

连复港

834

6

营四西桥东北140米管道排口

32128303S4A11559094534259

120.0054067

32.02920392

雨洪径流排口

连复港

149

7

排涝站

321283014M2D1565311967704

120.0154455

32.02165007

溪流、沟渠、河港等

连复港

1. 取缔类


2.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824

8

桃园村新丰一组排涝站

321283034R231553136560795

120.0231422

32.02271206

溪流、沟渠、河港等

连复港

847

9

营四西桥

32128301US6F1565328929777

120.0048075

32.02826863

溪流、沟渠、河港等

连复港

815

10

如莲村4号桥排涝口

32128301WYP81565335019885

120.0191513

32.03802819

农业农村排口

连复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31

11

泰兴市苏中气体有限公司东边50米河对岸排口

32128303AT391553072303907

120.0121025

32.02976264

农业农村排口

连复港

865

12

泰兴市虹润家庭农场排口

32128303PK051553139960144

120.002731

32.0352528

农业农村排口

连复港

883

二十三、芦潮港排污口整治

 

 

 

 

 

 

 

 

芦潮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四通路信访投诉排污口

32128303ELPQ1563504054341

120.026741

32.04882209

工业企业排口

芦潮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203

二十四、念三中沟排污口整治

 

 

 

 

 

 

 

 

念三中沟,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夹圩排涝口

32128301K5H01565331581213

119.9756226

32.0441186

农业农村排口

念三中沟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977

二十五、小麦港排污口整治

 

 

 

 

 

 

 

 

小麦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刘元组河排涝口

32128303F4ST1553071391669

119.9912712

32.08969009

农业农村排口

小麦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69

2

蔡垈南河入小麦港涵闸

3212830366IU1553053180215

119.9960031

32.08423353

农业农村排口

小麦港

854

二十六、涌兴港排污口整治

 

 

 

 

 

 

 

 

涌兴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纯明木业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

3212830380SP1553062796605

120.011548

32.04288612

工业企业排口

涌兴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98

2

木行排涝站

32128303652G1553060865277

120.0177705

32.03880192

农业农村排口

涌兴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53

3

涌兴村居民生活排污口

321283039SUU1553053785121

120.0155612

32.0289807

农业农村排口

涌兴港

862

4

涌兴村张圩组4号南侧20米规模养殖排口

321283035S911553138037115

120.0294946

32.02278445

农业农村排口

涌兴港

852

5

虹桥镇四通路2号靠近如连村排放口

321283016HJA1565330735824

120.0206873

32.03704142

农业农村排口

涌兴港

827

6

泰兴精工玻璃厂马路对面排口

32128303DJOZ1553052462498

120.0205443

32.02448077

农业农村排口

涌兴港

867

7

虹桥镇四通路18号靠近如连村

321283011DL91565336093980

120.0178936

32.0388391

雨洪径流排口

涌兴港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28

8

涌兴港入七圩港行洪闸口

32128301WSJX1565331237219

120.0132618

32.04174404

溪流、沟渠、河港等

涌兴港

1. 取缔类


2.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909

9

涌兴港和七圩港交接处,四新桥处有两个排涝口

32128301CAXS1565333688071

120.0251205

32.03410114

溪流、沟渠、河港等

涌兴港

703

二十七、九圩港排污口整治

 

 

 

 

 

 

 

 

九圩港,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东丹医药园南侧100米九圩港进水面下管道

3212830319V71552978306237

120.0245459

32.00604262

工业企业排口

九圩港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
.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836

2

龙嘉塑盖厂旁排水口

32128303MIYB1552981395942

120.0135591

31.99377287

工业企业排口

九圩港

777

3

虹桥镇九圩村口乔排涝站

32128303C5PE1552979467525

120.0213655

32.00182951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866

4

排涝口

321283032CLX1552981756619

120.0134146

31.99314301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923

5

江苏博康特建材有限公司东南角函闸

32128303ROK41553066830618

120.0378239

32.02569929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794

6

虹桥镇九圩村口乔排涝站

32128303TWM71552980250176

120.011844

31.99575436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889

7

七圩汽渡治安卡口

32128301Z5KU1565321747241

120.0196915

31.99949341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914

8

九圩村北侧4#电线杆下界七河闸口

321283034Z8Y1553065405480

120.0233798

32.00319887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848

9

虹桥镇九圩村口乔排涝站

321283036WK31552979964688

120.0127335

31.99691855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855

10

华夏杰生态木公司东南角闸口

321283037KTK1553065220476

120.0227802

32.00357696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856

11

泰兴市精良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抽排口

32128303HA1B1553067061038

120.0328102

32.01934171

农业农村排口

九圩港

762

12

504省道涌兴村路口入九圩港涵闸

321283035AH31553067755735

120.0336132

32.02015352

溪流、沟渠、河港等

九圩港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728

13

虹桥靠近幌桥村排放口

321283015Z2D1565320787344

119.9806871

32.02179497

溪流、沟渠、河港等

九圩港

913

14

东丹医药园南侧一百米九圩港排涝口

32128303H80Q1552977355452

120.018166

31.99994846

溪流、沟渠、河港等

九圩港

761

15

临港大道与504省道交汇处函闸

321283038ZYN1553064628090

120.0217995

32.00425885

溪流、沟渠、河港等

九圩港

736

16

村委会办公楼旁排水管

32128303ADSL1552978382832

120.0185206

31.99949924

雨洪径流排口

九圩港

1.取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径流排污口, 由属地政府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2
.整治类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开展溯源调查,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出流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 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不具备此条件的地区, 在保证防洪排涝、 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 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
.规范类
所有雨洪径流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制定雨洪径流排污口日常监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改善。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740

二十八、靖泰界河排污口整治

 

 

 

 

 

 

 

 

靖泰界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达类标准。按溪流、沟渠、河港规范类要求,设置一牌一码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序号

排口名称

排口编号

地理坐标

排口类型

排入

河流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

单位

时间安排

原核发表格排口序号

经度

纬度

1

江苏常盈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门口公路雨水排口

32128303JUR91553053608592

120.0282283

31.99864697

工业企业排口

靖泰界河

1.取缔类


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直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接入区域污水管网。
2)长江干流设置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和混合污水排污口, 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将排污口移建至内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3)企业逃避监管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2
.整治类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3.规范类

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都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混合污水排污口、 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清下水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

202011月底前

768

2

人民南路排污口

321282014UDA1565257547768

120.041953

32.00822987

农业农村排口

靖泰界河

1.取缔类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相关职能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2)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排污口,由属地乡镇报请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3)长江干流设置的水产养殖排污口、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令限期拆除。
2
.整治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混合排污口, 由住建部门责令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 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分类收集、 集中分类处理,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3)其他农业农村排污口所排入的水体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或者是劣类水体的, 应编制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时间、资金投入等内容,限期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农业农村排污口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 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和乡村生活混合排污口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普查标准:日废水排放量 30t 或者年废水排放量 5000t)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农业农村局

202011月底前

99

3

靖江市龙珠家禽养殖场和桃园村农田灌溉用水排水口

32128303Q64G1553063060357

120.0323808

32.00416093

农业农村排口

靖泰界河

884

4

桃园村农田灌溉用水闸口

32128301QH2Z1565331528199

120.0371378

32.0064905

农业农村排口

靖泰界河

823

5

江苏常盈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侧20米排涝口

3212830336FS1553053067646

120.027946

31.99769779

溪流、沟渠、河港等

靖泰界河

1.取缔类

2
.整治类
1)直接汇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溪流、沟渠、河港等水质应达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 达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标准的,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2 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通江河流, 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治达标。
3)无水环境功能区,但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的通江河流,应制定整治方案,识别超标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期限,持续推进整治,确保水质可达到类水体要求。
4)达不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或现有水质已经属于劣类二级支流(汇入通江河流的河流) ,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持续推进河道整治,确保水质得到改善。
3
.规范类
所有溪流、沟渠、河港等应做到一牌一码,设置标志牌,制作能识别排污口信息的二维码。 所有通江河流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态

环境局

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水务局

202011月底前

723

6

永弘实业公司大门东南侧60米排涝闸

32128303TLWI1553053292387

120.028397

31.99885036

溪流、沟渠、河港等

靖泰界河

800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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