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0〕15号),以及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抓紧建设“苏政50条”专栏专窗的通知》要求,使惠企便民政策更透明、服务指南更清晰、政策兑现更便捷,现将我市“苏政50条”事项认领及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及时认领编制。各相关部门(见附件1)对照省统一发布的“苏政50条”事项目录清单(见附件2),认领“县级”承办事项,并同步做好办事指南编制。各部门使用本部门账号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填报,无账号部门及时与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信息中心联系,提供单位全称、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由政务信息中心向省政务办申请账号。
2.加强对接协调。针对事项认领中涉及的业务问题,及时与泰州市对应主管部门以及我市各相关部门对接。泰兴市工作群:583219438;联系人:于志飞,13814477300(627300),82735012。
3.鼓励简化流程。为提高办事便捷度,在服务事项具体内容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简化办理流程,部分办事材料可通过告知承诺实行免交、延交。
本次“苏政50条”事项认领及指南编制工作,是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专门科室和承办人,确保本周做好该项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
“苏政50条”事项涉及部门名单
公安局 发改委 人社局 财政局
医保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税务局 文体广旅局
行政审批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信局 地方金融监管局
科技局 住建局 司法局 交运局
商务局 生态环境局 人行 海关
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