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19-09056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8-22
文 号 泰政办发〔2019〕67号 时 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农药化肥零差率统一配供、农膜和药肥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3 09:36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泰兴市农药化肥零差率统一配供、农膜和药肥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2

泰兴市农药化肥零差率统一配供、农膜和

药肥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严格落实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要求,建设美丽乡村、生态乡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0号)、省农委、省供销总社《关于积极推广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模式的意见》(苏农〔20171号)、市委市政府《泰兴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2年)》(泰委发〔201921号)和《泰兴市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泰委办〔201878号)、《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泰兴实施方案》(泰委办发〔2018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泰兴实际,现制定全市农药化肥零差率统一配供、农膜和药肥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全市农药化肥零差率统一配供体系、农膜和药肥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以下简称配供回收)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集经营性、服务性、公益性于一体的全市配供回收体系,零差率农药、测土配方肥(以下简称药肥)配供全覆盖,农膜、药肥包装废弃物(以下简称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实行“一条线经营回收”

以市供销总社所属泰兴市惠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农公司)为主体,利用惠农公司农资仓储配送中心现有基础设施,建立全市农药化肥零差率统一配供中心。融合泰兴市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建立全市农膜、药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中心。以惠农公司现有农资经营网络(基层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点)为基础,构建全市配供回收体系。市级中心建设主体为泰兴市惠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乡镇(街道)配供回收站点建设主体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实行先建后补。全市现有农资经营网点在自愿前提下,可以申请加入配供回收体系,经审核符合设立配供回收基层网点要求,纳入配供回收体系。按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纳入配供回收体系的基层网点同时承担药肥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废弃物、农膜回收任务。

具体操作规程为: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当季药肥采购品种和数量,惠农公司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及品种,对因病虫害变化而需要调整、新增的药肥品种,市农业农村局及时通报惠农公司,实行临时议标采购。中标药肥生产经营企业将药肥运送到市配供中心,网点负责经销。配供回收网点负责收购本市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物,定期或达到一定数量后送交市回收处置中心,市回收处置中心轧压、打包,联系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实施六个统一

一是统一配送。惠农公司负责将采购的药肥送到配供回收网点,配供回收网点按招标或议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可由区域内配供回收网点送货到户(场),普通农户就近到配供回收网点采购。鼓励规模经营面积大、实行统防统治的村统一采购药肥,由市配供中心或配供回收网点配送到村。

二是统一平台。惠农公司负责运营市配供中心、回收处置中心。惠农公司、市级中心、配供回收网点采用统一的药肥配供、废弃物回收管理网络平台(依托药肥使用者基础信息数据库运行)进行采购、仓储、配供、销售、回收、补贴管理。

三是统一标识。市级中心、配供回收网点使用统一标识,便于识别、结算、管理和检查监督。

四是统一价格。市级中心、配供回收网点公示药肥招(议)标价格和废弃物回收价格,严格按公示价格销售、回收。零差率废弃农药瓶500ml(不含)以下每只0.3元、500ml以上每只0.5元,农药袋每只0.1元;非零差率配供的瓶、袋统一按每只0.1元回收。农膜按每公斤3.5元回收。

五是统一回收。配供回收网点设置醒目回收标牌,配置回收桶、回收袋,分类收贮回收的废弃物,造册登记,建立台账,留存备查,并在送交回收物时一并将帐单报送市回收处置中心。市回收处置中心负责轧碎、打包、封装,联系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六是统一补贴。对配供回收经营单位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回收、处置环节费用给予补贴,按年度核算发放。零差率药肥按实际销售额给予适当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每袋(瓶)补贴0.1元(其中:0.06元补贴惠农公司、0.04元补贴配供回收网点),农膜(地膜、肥料薄膜袋)每公斤补贴1.5元(其中:0.5元补贴惠农公司、1元补贴配供回收网点)。农膜、药肥包装废弃物回收资金、无害化处置资金以及全市配供回收体系建设中宣传、标识、设备、第三方审计等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年度药肥零差率配供和农膜、药肥包装废弃回收处置测算的经费总额,交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经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供销社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落实四项制度

一是落实药肥进货公开招标及议标制度。所有配供药肥必须统一采购,确保公开透明、价格透明。招标采购过程中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是落实药肥配供信息管理制度。配供药肥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管理全部录入配供回收电子管理平台,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

三是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政府零差率配供药肥承诺制度。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与辖区内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签订使用政府零差率配供药肥承诺书,按要求做好保证金收缴和专项管理工作。

四是落实药肥质量追溯制度。所有药肥经营单位,对所销售的药肥必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和进货发票。配供回收网点提供药肥购买清单给农户,为药肥监管和质量追溯提供可靠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8月底前):出台文件,宣传发动,构建全市配供回收网络体系。

(二)推进阶段(2019年年底前):以秋播为节点,全面推进药肥零差率配供、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配供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废弃物回收率达到50%

(三)提升阶段(2020年年底前):全市配供回收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配供回收规范运行,配供实现种植面积全覆盖,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泰兴市农药化肥零差率统一配供、农膜和药肥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监察、财政、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药肥零差率配供和农膜、药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配供回收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配供回收工作组。

(二)规范经营管理。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药肥采购的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徇私舞弊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配合供销总社做好配供回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市供销总社要着力健全配供网络体系,整合网点资源,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提高药肥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配供工作规范有序。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规范使用零差率药肥和积极回收农膜、药肥包装废弃物,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全市设立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523--82765710

(三)强化巡查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公安、供销总社等部门要加大市场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药肥经营户,依法打击经营假冒伪劣药肥、延伸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对配供回收网点擅自外销配供药肥或加价、降价销售的,取消其药肥配供资格。加强对回收环节的日常监管,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缴相关补贴资金,取消其回收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药肥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农膜、药肥包装废弃物回收是一项责任重、环节多、涉及面广的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强化协作,协同推进。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将配供回收体系建设成效列入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配供回收工作的意义、政策和要求,提高社会知晓度,为配供回收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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