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拟定了《关于共有产权住房“先租后购”的补充意见》,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如认为本政策措施中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6年11月2日前向我单位提出。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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