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6-288659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元竹镇 发文日期 2026-03-19
文 号 时 效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6-03-19 16:27 信息来源:元竹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联系人:朱亮       联系电话:18994657258      报备时间:2026年3月11日

序号

检查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类别

检查方式

联合

检查机关

1

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元竹镇辖区企业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每季度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2

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元竹镇辖区个体工商户

社会面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每季度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注:1.检查机关为实施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机关。

2.检查事项要依据本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填写。

3.检查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名称和条款数。

4.检查时间要明确到具体月份或季度,不能写全年,特殊检查项目必须全年完成的,要写明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第4季度。

5.检查类别包括日常检查(如“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

6.检查方式要注明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其中现场检查包括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7.如无联合检查机关,则该项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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