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冬季安全指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服务时间
2月2日起至2月6日
二、指导服务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三、指导服务内容
1.日常管理方面:聚焦门房、宿舍、配电房、实验室、危化品室等重点区域,做好消防巡查、治安防控、应急处突、值班值守等日常工作。
2.校舍安全方面:结合冬季季节性特点,做好教学用房、生活后勤用房、地下室、厕所、车棚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正在施工校舍的风险排查。
3.安全教育方面:根据省、市下发的工作提醒内容,做好防溺水、消防、交通、食品、防欺凌、防诈骗、心理健康等宣传教育。
四、参加人员
局办公室、基教科、职教科、学前教育科、督导科、德育科、教师发展中心、成社中心、校建中心、校安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职能科室人员。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请各校高度重视,对照指导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推动闭环整改。
2.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对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指导,现场了解安全管理情况,查找解决相关问题。
3.各校要利用假期对现场查找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确保春学期开学前所有隐患“动态清零”。
附件:泰兴市学校冬季安全自查自纠表
泰兴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