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6-288667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4-10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市场监管局已失效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0 14:53 信息来源: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经我局现场核查发现,部分小餐饮在其备案地址无实际经营(具体名单附后),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现对上述已失效小餐饮备案登记信息予以公示,相应的《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同时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八条规定,上述小餐饮经营者如需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应向市场监管部门重新备案。相关经营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在30日内向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

联系电话:0523-87608932

附件:已失效小餐饮备案统一公示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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