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中心,国有公司,各村(社区):
根据泰兴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已对虹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梳理、逐件核查与合法性审查,本次共梳理出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0件。经集体研究,决定2件继续有效,7件失效,1件修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 索 引 号 | 564320165/2026-00474 | 分 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虹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6-05-09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公布虹桥镇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机关各办、中心,国有公司,各村(社区):
根据泰兴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已对虹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梳理、逐件核查与合法性审查,本次共梳理出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0件。经集体研究,决定2件继续有效,7件失效,1件修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