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中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汪子琰同志任虹桥镇团委书记(正股职);
殷俊同志聘任虹桥镇综合办公室干事;
刘敏同志任虹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虹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干事职务;
殷王超、常凌慧二位同志任虹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干事;
免去徐益红同志的虹桥镇妇联主席职务;
羊芹同志聘任虹桥镇妇联主席,免去其虹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贾亚芬同志任虹桥镇政法和社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虹桥镇政法和社会工作办公室干事职务;
沈志明同志任虹桥镇政法和社会工作办公室干事;
芮鹏飞同志任虹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殷意峰同志任虹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干事;
印萍同志聘任虹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虹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干事职务;
李知远同志聘任虹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干事;
费筝同志任虹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干事;
钱景同志聘任虹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虹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泰兴市虹桥镇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