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9月20日至11月29日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月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肃抓好集中整改,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1月13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强调要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聚焦问题狠抓整改,强化责任协同联动,以强烈的政治意识、扎实的整改措施、严谨的工作作风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2月5日,局党组专题审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三是拧紧责任链条,迅速有力整改。局党组书记担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组织牵头和责任科室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项项有结果。四是强化统筹推进,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与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和问责追责,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的首要议题。巡察反馈以来的1月-3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接下来将会持续巩固。
2.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学习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实现学习范围全覆盖。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计划,2025年已结合1月、2月、3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集中学习3次,接下来将会持续执行好理论学习计划。
3.关于“调查研究不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常态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日常到镇村走访督导工作的机会,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使调查研究成为经常性工作。二是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牢固树立研以致用的理念,不断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把调查研究的成效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成果。计划6月底拿出调研方案持续推进,年底前完成整改。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形势、部署工作。上半年局党组已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下半年计划于10月份再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
5.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乡镇(街道)服务站将服务站建设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体系,有效压实基层工作责任。同时,全面推进“四访四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组织全市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定期走访,实现辖区退役军人走访全覆盖。建立完善了动态更新的退役军人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针对走访发现的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及时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确保困难帮扶精准到位。今年以来,我省退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新修订、“退役军人事务员”职称考核全面铺开,待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市将陆续开展对基层服务站的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新政策落实落地,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三是根据省厅规范要求,结合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实际需求,科学制定服务中心建设改造设计方案。目前,已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报项目改造经费,待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不详。
6.关于“谋划优待政策工作不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已对现有优待单位进行了核实,确认经营状态正常,继续履行优待优惠服务的单位89家。目前已制作发放优待项目公示桌牌76个,8月前完成所有公示桌牌的制作发放。计划8月完成最新的优待目录制作后,通过“智慧泰兴”进行发布。
7.关于“指导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烈士纪念设施247处,其中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2处,县级以下烈士陵园(含集中安葬地)6处,其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纪念碑、纪念亭等)239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均已建立健全管护台账。目前针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项目已完成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已启动,所有申报手续已完成并提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预计7月完成审核。截至目前,全市247处烈士纪念设施均落实管理责任人。在清明期间,组织人员随机开展抽查,对存在的环境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现场交办,立行立改,确保烈士纪念设施保持良好风貌。
8.关于“解决落实就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合人社局举办退役军人新春招聘会1场、“百城联动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会”1场,吸引49家优质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4000余个,360余名退役军人及家属进场洽谈求职,现场达成就业意向137人次。通过退役军人微信群和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精准推送优质招聘信息14条,帮助退役军人扩大就业信息渠道。开展“送兵进厂”活动1次,组织72名退役士兵走进黄桥工业园区2家优质企业参观应聘,9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协调人社部门面向退役军人拿出专项岗位1个(古溪镇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专项岗位招录,摸排全市退役军人持有教师资格证情况,准确掌握17人,协调对接教育部门计划拿出1个专项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录。多方位宣传相关政策,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积极报考教师资格证,为下步招录做好人才储备。通过适应性培训,动员指导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军队文职,介绍推介消防、公安队伍岗位,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军队文职考录人员政审,已审核通过6人。
9.关于“组织技能培训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利用适应性培训,向春季退役军人系统解读宣传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介绍泰州市范围内承训机构及培训项目,鼓励动员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联合泰州市局就业创业处向泰州市范围内承训机构发送邀请函,组织11家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到我市宣传推介和招生,目前已有1人填表确认参加小型超视距无人机驾驶培训。
10.关于“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向泰州市局推荐报送4名退役军人创业典型、3个优质军创产品,在泰州市首届退役军人风采汇报会上进行展陈推介,先后在泰州退役军人公众号《优岗推荐》专栏推荐我市2家军创企业加盟合作项目,扩大军创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11.关于“退役军人思政教育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把思想政治引领融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之中,增强思想政治引领的实效,强化荣誉激励,2025年以来,广泛开展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活动63人次,拍摄宣传视频6条;春节慰问困难退役军人469人,慰问金额85.35万元。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面向全市广大退役军人持续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永葆军人本色”等活动,2025年4月已组织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到襟江小学镇海校区开展1次宣讲。
1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行专题学习,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典型案例为鉴,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线。三是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政治责任,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完善了“三张清单”,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
13.关于“谈心谈话质态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谈心谈话要求。明确谈话对象、目的和原则,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确保谈心谈话的有效性。二是规范谈话流程。谈心谈话前做好谈话提纲,谈话中认真记录谈话内容,谈话后及时整理并存档,确保谈话内容有据可查,便于后续跟进和总结。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党支部书记为谈心谈话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负责具体实施,将谈心谈话工作纳入书记抓党建工作内容,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1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把政治监督融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方面。紧盯重要节日时点,开展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活动。已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均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集体讨论、集中决策,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15.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担当,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1月份已组织开展1次全局警示教育,计划于6月再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并选择1个本地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6.关于“机关作风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作风纪律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刻认识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带来的危害,增强改进工作作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三是重新梳理管理制度,每月征集各科室(单位)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月底督查完成情况,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反馈。一季度平时考核得分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挂钩。
17.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局党组引领作用,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支部在宣传和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把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优抚安置、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融入党建进行谋划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上半年3月31日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4月18日已对各支部一季度“三会一课”记录台账本开展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求支部整改。
18.关于“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二是充分发挥党组会领导把关作用,除常规事项外,加强对信访稳定、优抚安置等业务工作的研究,推动整体工作更加提质增效;一季度党组会严格按照议事权责召开。
19.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理清“三重一大”有关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部提交党组会研究,党组成员对审议讨论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严格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记录人员完整记录会议情况,一季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已在党组会上进行规范。
20.关于“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审议,党支部书记审核其他支部成员的互评和自我批评材料,支部委员审核党员的互评和自我批评材料,在2024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提升党员互评和自我批评“辣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化。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文件,明确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1.关于党务干部队伍不“专”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能够较好结合的党员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健全了各党支部的组织体系。
22.关于“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发展党员实用手册》,做好党员档案材料完善整理,严格按照规定发展党员。二是计划于7月底前对发展党员材料开展1次自查自纠工作。
23.关于“干部梯队建设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干部梯队培养,研究分析全局干部队伍现状,按照编制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原则,根据人岗相适有针对性地进行梯队培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召开交流座谈会、邀请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授课等形式,促进干部在理想信念、专业素养方面“双提升”。2025年“荣军夜校”计划已经制定,5月中旬正式开展,10月底前完成整改。
24.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细化党组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并组织对会议记录进行专题业务学习,确保今后党组会议记录做到真实、客观、标准、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努力推动整改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历次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立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职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23-87985009;
邮政信箱:泰兴市文昌中路30-1号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txtyjr@163.com。
中共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