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21/2025-00317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宣堡镇 发文日期 2025-03-24
文 号 时 效

关于印发《宣堡镇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4 09:07 信息来源:泰兴市宣堡镇 访问次数:

各村(居),各办、中心,驻镇单位

现将《宣堡镇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5318



 宣堡镇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泰州、泰兴市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对各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全面摸排、全面起底,真正把底数摸清、问题找准、隐患见底,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一、整治重点

突出“1+9+X”重点发力,即,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治理作为贯穿各行业领域的重中之重,同步推进冶金等工贸、消防、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校园、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兼顾特种设备等其他领域,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1.危险化学品领域聚焦学校实验室、医疗卫生机构等可能存在储存、使用危化品的重点场所,全面排查是否超量超范围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

2.冶金等工贸领域。聚焦粉尘涉爆企业除尘工艺、收集管道、危险场所和设备、涉粉作业人数、粉尘清扫,金属冶炼企业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设备设施配置、人员能力水平、现场管控措施等方面,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改造提升风险管控措施,整治各类现场隐患。聚焦涉及有限空间(污水处理设施)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强化定制化、可视化、规范化管理。聚焦厂中厂私搭乱建、防火间距不足、消防疏散通道不畅、不符合产业政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重大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消除等突出问题,加强源头管控。

3.消防领域。聚焦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消防、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等一件事,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高层建筑、医院养老等22类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持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压降火灾总量,坚决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聚焦红橙黄高风险社会面小场所、三合一以及生命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4.交通安全领域。聚焦“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醉驾、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聚焦农村公路桥梁、交通基础设施、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防交通运输事故。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回潮。

5.建筑施工领域。聚焦在建工程,认真排查违法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紧盯工棚管理,杜绝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等行为。聚焦房屋装饰装修,强化备案、审批和核查等环节的管控。聚焦公共建筑、老旧建筑、农村自建房等重点部位,紧盯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等重点环节,严防房屋倒塌等事故发生。

6.城镇燃气领域。聚焦城镇管道设施、小区车库、燃气具产品质量、餐饮场所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第三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行为,严防爆炸、泄漏等事故发生。

7.校园安全领域。聚焦学校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和危化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严防校园实验室及危化品事故发生。聚焦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配套完善交通设施,严防事故发生。

8.民政服务机构领域。聚焦民政服务机构既有房屋、使用燃气、电气线路等环节,严防爆炸、火灾等事故发生。

9.宗教活动场所领域。聚焦宗教活动场所既有房屋、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宗教活动等部位、环节,严防火灾、踩踏事故发生。

10.卫生和医疗机构领域。聚焦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小诊所、医养结合体等场所,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对持续运转的用电和用氧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文体旅游、电力、农机、特种设备、危废固废、水利工程和防汛防旱等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时序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320日前,召开全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32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计划。

2.排查摸底阶段(34月底)采取“大数据+铁脚板”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场所底册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村(居)对照清单和已掌握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进行比对,对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的场所和疑似易燃易爆的场所,一栋一栋进、一层一层看、一间一间查,重点查清辖区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或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利用废弃养殖场等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行为,排查涉及的异常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4月底前将排查更新的监管底数情况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备案。

3.整治攻坚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紧盯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违法行为,能够立行立改的,坚决督促整改到位;短时无法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整改难度较大的,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无法整改的,依法提请关闭取缔。

4.督查验收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5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面回头看,确保问题排查见底、隐患整治彻底6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5.建章立制阶段(6月中旬至6月底)。各行业主管部门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三、相关要求

1.要脚踏实地,方案务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专项行动计划,不能流于形式要遵循务实、有效、管得住、不出事的原则,聚焦重点问题、重大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把风险隐患管控到位。

2.工作扎实,措施有力专项行动期间,各行业部门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上报。对放心不下、事故易发的企业、部位、环节,要落实专人包保巡查,确保不出事。

3.强化督导,狠抓实效“专项行动”纳入二季度全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专项行动期间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即时警示;对工作推进不力、管控不到位的,即时约谈;对发生有影响事故的,即时追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