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21/2024-00289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宣堡镇 发文日期 2024-04-10
文 号 时 效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使用危化品专项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15:13 信息来源:泰兴市宣堡镇 访问次数:

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各企业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市泰兴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使用危化品专项排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全面摸清全使用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量、储存方式及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排查范围

所有使用危化品单位(包括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活动的个人)。

三、任务分工

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1.镇安监办负责医药、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2.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学校实验室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3.派出所牵头负责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4.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等汽车维修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5.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质监测实验室、水厂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6.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渔业、畜禽屠宰等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7.经济发展局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8.党政办负责宗教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管领域的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

10.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排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10日)。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按照分工对本行业领域、本地区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存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填写《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清单》。

2.汇总上报阶段(511日至520日)。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将排查情况总结及清单报安委办。

3.抽查核实阶段。521日至630日。安委办对各行业领域和村(社区)专项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排查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安委办将建立并落实随机抽查、核实制度,对各行业领域部门、各村(社区)专项排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核实,对排查底数不清、资料不实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据。

3.强化协同推进。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流通、运输等环节入手,将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与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废物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本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危化品安全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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