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56/2024-309122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张桥镇 发文日期 2024-05-21
文 号 张政发〔2024〕16号 时 效

关于开展2024年张桥镇狂犬病免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1 16:27 信息来源:泰兴市张桥镇 访问次数:

村(居):

根据全省《2024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和泰兴市规定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要求,加强城镇地区及犬类养殖密度大的地区免疫工作,重点提高注册犬和受管理犬的免疫密度,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我镇于5月13日~6月20日组织开展狂犬病灭活疫苗免疫活动。请各村(居)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迅速做好宣传,并及时安排2-3名责任心强、能吃苦的同志,利用1-2天时间配合兽医站防疫小分队人员做好集中免费犬防工作,确保辖区内家养犬应免尽免。

以上通知希立即贯彻执行。

 

2024年5月10日

 

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注意事项

 

1.疫苗接种前,犬主必须向接种人员如实提供犬的年龄、健康状况及以往的免疫情况。

2.注射疫苗时,犬只必须健康,如果近期患病或有其他情况,犬主应告知接种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只有在确定适合免疫的情况下,方可接种;如果不适宜免疫应推迟接种。

3.注射疫苗时,犬主必须保定好自己的爱犬,如不能有效保定,应配合接种人员采取必要的保定措施,以确保安全。由于犬主保定不当引起的意外事故,由犬主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

4.疫苗接种后一周内建议不要洗澡,并注意观察犬的健康状况。

5.疫苗接种后,应定期进行体内外驱虫,以使疫苗产生更好的免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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