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4年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泰安委办〔2024〕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深化提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质效,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24年12月16日开始至2025年1月17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紧扣重点领域,严抓关键环节,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内容:
1.各类建筑、公共场所、厂房、车间、宿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生命通道”问题,对存在堵塞“生命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及时清理拆除。
2.涉及多主体、多业态,单幢厂房分割、分层、分生产线出租的重点“厂中厂”企业“八个一”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键响铃”报警装置安装和正常工作情况。
3.工贸行业危化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禁忌物混存混放,使用可燃、有毒危化品场所监测报警系统设置不到位等问题。
4.企业较大以上风险点扫码自查情况、风险管控告知牌更新情况以及企业员工有奖举报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5.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是否购进超标违禁产品,零售网点是否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6.对商超、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养老院、施工工地等22类重点场所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小场所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用火、用电、用气等全方位安全自查。
7.企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各村(社区)同步开展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务必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