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泰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提醒函》精神,现就做好泰兴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校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全力做好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各校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做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泰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服务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纳入学籍管理: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实施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少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服务保障工作。
二、实施阳光招生,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今年,我市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逐步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施教区招收新生,要认真做好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摸排工作;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依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学生及家长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加强学籍管理,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物)和捐资助学费(物)。
各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要坚持“零择班”原则,严格执行均衡分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校要完善分班管理机制,分班时邀请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并及时公布分班结果,做到阳光分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排学号。要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要按照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专项规划,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实行公民同招,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严禁超出审批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招生监督问责力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教育部将2024年作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列出12条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结合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招生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做好招生报名前的宣传培训和报名过程中的答疑指导、资格审核工作;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要“一校一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报名办法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办法、工作咨询电话;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学校,市教育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履职不到位、招生工作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民办学校将2024年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泰兴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