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4-288483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黄桥镇 发文日期 2024-07-29
文 号 时 效

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9 11:29 信息来源: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黄政发202427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泰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提醒函》要求,结合我镇小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具有黄桥镇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等。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831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2018级)。

二、招生办法

2024各学校继续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招生,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招生工作启动前发布,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凭网签备案合同入学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1.招生日程

722——25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家长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72517:00

726——28日,公办学校进行网上审核

729——82日,线下审核,组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凭网签备案合同入学的家庭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83——9日,各学校对符合本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10——11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报名学校领取2024年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

2.报名材料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小学学籍卡(原就读于泰兴市小学学生须提供纸质学籍卡和电子学籍卡打印件原就读于外省市小学学生须提供电子学籍卡打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各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依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学生及家长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施教区认定

按照2020年招生意见明确的学校施教区保持不变。

四、户籍房产认定

1.有效房产的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有效房产登记份额必须为100%

2今年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生育政策的孩子可以入学)。如房产对应学位已被占用,该房产不属于有效房产。

3)具有黄桥镇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房产不在同一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4)购买具有住宅性质未达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节点的新建商品房业主,其适龄子女如具有黄桥镇常住户籍,凭在新建商品房网上交易平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简称网签备案合同)和经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的房屋全款缴纳证明享受房屋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学位。学位使用自凭网签备案合同入学时起算,网签备案合同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不得进行变更或注销。

2.空挂户的处理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于202171日之后落户于镇区社区或村(居)的,但在镇区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和本人无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凭为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出具的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有效房产,可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3.特殊情况的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确实无有效房产至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出具无有效房产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有效房产),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与其他人、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共有有效房产,且名下黄桥镇内无其他有效房产,可以以该有效房产确定施教区。

5)房屋被征收人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前有一次回原施教区入学或在新居住地施教区就近入学的机会,被征收人必须提供房屋征收部门的证明材料或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五、各类照顾对象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照顾对象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黄桥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符合上述条件且需要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证明材料经社会事业和旅游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其入学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相关公办学校审核报名: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居住证明或有效房产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电子学籍信息证明材料。

社会事业和旅游管理办公室将于85-7日对空挂户、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登记(登记地点为执法局院内),登记后根据有关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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