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64/2024-314757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新街镇 发文日期 2024-04-08
文 号 时 效

关于印发《2024年新街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方案》《2024年新街镇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16:25 信息来源:泰兴市新街镇 访问次数:

各村、各动防指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公共安全,经研究,特制订《2024年新街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方案》《2024年新街镇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2024年新街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

行动方案

 

推进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省、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基本原则,通过开展春季集中防疫、夏季集中补免、秋季集中防疫三大行动,确保全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牲畜耳标佩戴率,畜禽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率均达100%。抓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牛结核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控,确保动物疫情持续保持稳定控制。

二、行动内容

(一)准备工作。结合实际,兽医站统筹做好疫苗、标识等防疫物资储备与规模场的免疫工作,各村安排人员协助兽医站做好散养家禽的免疫工作。

(二)做好自免场登记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加强强制免疫自免场的管理。组织对实行自免的规模场开展登记确认,登记自免场基础信息、疫苗来源、免疫程序制定等情况,建立管理电子档案,并与自免场签订自行防疫责任承诺。同时,督促指导其建立健全免疫程序调整、消毒、疫苗及标识使用管理等防疫制度,配备防疫人员,加强疫苗管理,规范免疫操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

(三)抓好免疫与监测。切实加强对自免场的免疫监管,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免疫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免疫抗体采样监测,对于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督促立即加强免疫,确保免疫效果;建立小分队,组织对无自免能力的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集中进行免疫,并根据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对于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迅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同时,实行周免疫监测制度,建立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填写免疫证、免疫记录等免疫软件资料,完善免疫电子档案。

(四)落实综合防控措施。落实生物安全措施,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消毒灭源,落实农贸市场、活禽市场的休市消毒制度,严格消毒程序,规范消毒操作,确保消毒效果;规范实施动物检疫,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屠宰、经营、调运、储藏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疫病风险评估,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疫情隐患。

(五)强化应急管理。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及时调整防控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队伍,补充更新应急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要结合免疫、监测等工作的开展,加强畜禽健康的排查、巡查和监管,严格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时间安排

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自311日开始,4月底结束;夏季集中补免行动7月初开始,8月底结束;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9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

(一)部署准备阶段:每次行动首月10日前,兽医站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制定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防控物资储备、疫苗调拨、财政局负责经费安排、各村及各动防指成员单位加强组织宣传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春、夏、秋三季集中防疫行动分别为311日~420日、710日~820日、910日~1020日。在严格生物安全措施的基础上,督促指导自免场按程序实施免疫;组织对无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实施集中免疫,突出抓好新增、前期未免及已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三)自查总结阶段:春、夏、秋三季集中防疫自查为421日~30日、821日~31日、1021日~31日。对前一阶段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进行补免,形成防疫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的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压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围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防疫监管、养殖场生物安全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基层兽医人员及自免场、社会化服务组织防疫人员的培训。要积极引导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先打后补”,有序开展集中行动,抓细落实防疫措施,确保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物资管理。要加大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力度,及时补足防疫、应急储备物资。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聚焦物资管理责任落实、进出库登记、发放使用等工作和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确保各类物资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职责清晰、有章可循、有账可查、追溯到人。

   (三)加强调研督导。要紧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措施执行等情况以及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热点难点,开展调研指导,强化问题整改,推动疫病防控工作稳中提质、稳中向好。要强化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检疫隔离等防疫措施,从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4年新街镇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

行动方案

 

   随着天气转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收集处理等场所及周边环境中蚊蝇孳生、鼠类活动频繁,加大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为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环节病原微生物的消杀,不断夯实生物安全措施,按照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含收集点)等重点场所和周边环境,以及运输车辆、病死畜禽掩埋点开展灭蚊灭蝇灭鼠和日常消毒、重要时点消毒、突击消毒、应急消毒(以下简称“三灭四消”)行动,及时有效杀灭动物病原微生物,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兽药抗菌药减量化行动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在抓好日常消毒灭害基础上,自5月份开始,共开展5次集中行动,具体时间分别为56日~12日、71日~7日、85日~11日、92日~8日、114日~10日各开展一次集中行动。期间,若遇连续多雨天气,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行动时间顺延至晴好天气。各村要根据场点实际情况,多次实施消杀,重点场所要反复多次实施消杀。

三、行动内容

(一)全面实施消杀。各村要参照《灭蚊灭蝇灭鼠及清洗消毒技术指南》(泰动防指【20231号),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散养户及道路开展全面、彻底的洗消和灭害工作。兽医站指导养殖场。按照“先净区、再灰区、后污区”的方向,由内向外推进,重点是场区环境和道路、圈舍内部(地面、设备、护栏等)、生猪出场区域、粪污处理区域、病死畜禽储存和处理区域的清洗消毒。驻屠宰场兽医指导企业,做好生猪入场消毒、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以及屠宰设施用具的消毒;强化场区和生产车间、隔离圈、待宰圈、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暂存和处理点的洗消和灭害工作。兽医站安排值班人员对无害化处理点。死亡畜禽出入场口、装卸区域、存储冷库、处理车间和用具以及病死畜禽掩埋点的洗消和灭害,同时对病死畜禽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特别是对车辆底盘和轮胎、顶部及驾驶室的消毒。

(二)强化培训指导。围绕消毒方案、消毒剂选择、消毒液配制、洗消流程、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帮助相关场所建立并落实洗消制度,指导洗消人员正确使用消毒设备、消毒药品。做好消毒记录,加强洗消物资储备管理,对有腐蚀性或易燃的物资要规范保存、安全使用。要针对蚊、蝇、鼠的习性,指导相关场所及时修缮纱门、纱窗,布放灭蚊灭蝇灯、灭蝇笼和鼠夹、鼠笼、粘鼠板、毒饵盒等防蚊蝇灭鼠等设施,分类进行灭害。

(三)开展监测评价。在每次集中洗消行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兽医站对各类场所现场采样,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结合不同场所防控风险,开展非洲猪瘟等病原学监测,科学评价行动效果。养殖场采集圈舍地面、出粪口、料槽、水槽及饮用水,以及赶猪通道、出猪台、病畜禽隔离场所、病死动物转运车辆和暂存场所等拭子样品;屠宰场采集血槽、脱毛水槽、排污口、待宰圈等拭子样品;无害化收集处理场点采集运输车辆轮胎及底盘、病死动物暂存库、处理车间及用具等拭子样品。采样时要严格生物安全防护,做好采样器具的消毒,防止因采样造成病原的传播。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对“三灭四消”行动的组织领导,兽医部门研究细化集中消毒行动及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储备、发放必要的清洗消毒器械和消毒药品,各村通过多种方式,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同时要落实专人分片负责散养户及道路的消毒工作,做到行动组织有力有序,宣传指导到点到人,确保重点单位和个人应知尽知,确保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督导机制,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灭四消”行动;兽医站要加强技术指导,深入各类场点帮助制定实施计划,开展技术服务和消毒效果评价监测;同时加强对相关场所的监管,对不落实清洗消毒措施或落实不到位应付了事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定期调度进展。各村在开展集中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落实专人及时汇总分析三灭四消数据,并于每轮行动开始后的第二日起,每日上午9点前报送上日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1)。联系人:田勇;电话:15189918820(微信同号)。

 

附件:三灭四消行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

     三灭四消行动情况汇总表

                                                                          时间:2024   

消毒灭害日期

村名

洗消面积

(平方米)

消毒药用量

(吨)

洗消场点数

(个)

灭害面积

(平方米)

药物用量

(公斤)

灭害场点数

(个)

备注























































行动周合计








注:1.本表以村为单位统计上报。2.洗消、灭害面积和场点数指当日辖区内开展消毒灭害的散养户或者主要道路全部面积和数量。3.如果洗消面积中有一定数量是通过物理消毒(高温等)完成的,可在备注中说明。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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