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J9355X/2024-00029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延令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4-30
文 号 时 效

延令街道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30 15:57 信息来源:泰兴市延令街道 访问次数:

为认真汲取近期国内相关燃气和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街道城镇燃气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安委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和《泰兴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餐饮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结合街道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教训,围绕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聚焦用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瓶灶管阀气”、未安装工商级燃气泄漏切断报警装置、用气环境不符合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落实不到位等五个方面,于6月底前开展一轮全覆盖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所有使用燃气的餐饮、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群租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重点

1.查使用燃气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户主体责任。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户是否与正规供气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是否有应急处置方案,且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置演练;是否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安全用气自检,有自检单;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知晓安全用气操作。

2.查使用燃气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户“瓶灶管阀气”。是否使用气液两相瓶,钢瓶角阀是否为自闭式角阀,钢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灶具是否具备自动熄火保护功能,是否违规使用猛火灶;是否使用橡胶软管,燃气软管是否存在超过2米、接三通、未使用专用燃气卡箍固定等问题;是否违规使用可调式减压阀;是否使用非正规气站供应的瓶装液化气;是否将有关产品质量案件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溯源查处。

3.查使用燃气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户燃气泄漏切断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工商级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探测器安装位置是否规范;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接电是否规范;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能否正常使用。

4.查使用燃气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户用气环境。气场所是否为专用,未作居住、洗浴等其他功能使用;是否违规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燃料,是否违规使用醇基燃气、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用气房间或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且自然通风良好;每个用气场所是否配备不少于2只8kg灭火器;设有厨房灭火装置的用户,是否具备发生火灾时联动关闭燃气功能。

5.查燃气经营企业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户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是否落实到位。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在1年以内进行过入户安检,安检是否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瓶装液化气企业工作人员每次配送钢瓶是否进行随瓶安检;对安检发现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对用户拒绝整改的问题,燃气经营企业是否采取临时停供气措施。

6.查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双排查”隐患是否整改闭环。辖区内的餐饮场所“瓶灶管阀”双排查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闭环,整改报告是否报燃气专班办公室;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餐饮用户,是否及时督促燃气供应企业采取暂时停止供应燃气的措施;对不合格“瓶灶管阀”属地是否统一处置,防止二次使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要深刻汲取近期燃气和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立即成立专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督办,加强领导和调度指挥。

2.落实工作责任。街道各职能局室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小餐饮场所、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社会事业局负责牵头医院、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牵头养老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党群工作局负责牵头宗教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企业单位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各属地派出所负责牵头群租房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各村(居)要实施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治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资料搜集、整理、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做到“一户一档”,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真落实、见实效。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态度敷衍、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各职责部门要及时形成工作清单,上报对口市级部门,同时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要收集相关资料,报送市城镇燃气专委会。

3.强化定期调度。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党政负责人分别挂钩联系村(居),每月负责调度、督查、督办分工区域燃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靠前指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杂症。街道建立“日督查、日整改、周调度机制”,办公室负责阶段性小结,分析研判工作情况,及时完善工作措施,汇总填报相关信息,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村(居)所有报送的表格及信息,需经村(居)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加盖公章后,每周三将一周工作情况报送至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进行汇总。

4.严肃问效问责。街道纪工委将定期(每月不少1次)对村(居)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加强专项整治过程监督,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迟缓的村(居)进行通报、督办交办、警示提醒、重点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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