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驻镇单位、学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于2024年11月12-13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8时至11时30分,南区10个村(社区)、常周初中、常周小学、常周幼儿园的献血人员到常周卫生院一楼大厅集中采血。
2.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8时至11时30分,北区9个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河失初中、河失小学、河失幼儿园、河失消防中心站、河失派出所和驻镇单位的献血人员到政府四楼会议室集中采血。
二、相关要求
1.各村(社区)、各部门和驻镇单位及学校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健康适龄公民(18周岁—55周岁)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工作。
2.每个村(社区)成功采血人数不得少于指导数,村(社区)在职干部(含编外)原则上必须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无偿献血者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信息和身份证识读器自动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2.国家《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3.女士在妊娠期、哺乳期、经期及经期前后3天不要献血。
4.献血前一天晚上要休息好,不饮酒;献血当天不服药,早餐要清淡(稀饭为主),不吃鸡蛋、牛奶、豆浆、油条、包子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不空腹献血。
5.献血后用手指压迫针眼处5分钟,注意针眼处清洁,创可贴需保留4小时以上(预防感染),不要做剧烈运动。
6.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有基础疾病的原则上不宜献血。
7.有危险行为者要主动放弃献血。
特此通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