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删除了第二十条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强调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更加凸显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刚性约束,是顺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在各单位落地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本期,我们转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三,请社会各方一起共同学习。
第三期: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工作 持续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三(http://kjs.mof.gov.cn/zhengcejiedu/202407/t20240726_3940476.htm)
泰兴市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