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分局、各派出所,市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方盛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查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赵斌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职务;
吴磊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姚王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周佩华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中队长职务;
陈国栋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根思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蒋志超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中队长职务;
封经纬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卞新建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朱宏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健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成晓东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黄桥中队中队长职务;
符军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燕头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丁家文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查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吴建祥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燕头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洪森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燕头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任荣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姚王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何阳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大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叶伟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大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进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严登华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吴亚军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根思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晓峰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姚冬冬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台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副中队长职务;
赵辰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反恐工作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反恐工作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戴佳慧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副台长;
顾伯伟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副中队长;
赵宸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副中队长;
顾一鸣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黄桥中队副中队长;
蒋静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反恐工作中队副中队长;
刘浩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图像侦控中队副中队长;
胡正亚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柳标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综合管理中队副中队长;
杨宏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高鹏程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张子元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副主任;
鲁帅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信访中队副中队长;
虞志鹏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110巡防队副队长;
陆闻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社区民警队副队长;
李建军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河失派出所副所长(副股职);
张毅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副所长(副股职),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社区民警队副队长职务;
朱天笑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副所长(副股职);
陈伟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副所长(副股职),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珊瑚派出所副所长(副股职)职务;
黄鹏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根思派出所副所长(副股职);
徐洋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珊瑚派出所副所长(副股职);
杨程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曲霞派出所副所长(副股职);
陈京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中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曲霞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萌萌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综合管理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场所行业管理中队指导员职务;
徐俊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情报研判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反恐工作中队中队长职务;
徐少亭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查三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三中队指导员职务;
陈忠东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级警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副局长、二级警长职务;
羊锋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副主任,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审计室副主任职务;
栾锁章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一级警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审计室一级警长职务;
徐华新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一级警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技术一级主管职务;
冯强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元竹派出所一级警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警务技术一级主管职务;
蒋演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信访中队四级警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政治处辅助人员管理科四级警长职务;
免去魏湘琼同志的泰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杨泽生同志的泰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大队综合管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顾国宏同志的泰兴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情报研判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曹家坤同志的泰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信访中队副中队长、一级警长职务;
免去梅娟同志的泰兴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管理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免去邱建华同志的泰兴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姜毅同志的泰兴市公安局滨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吴学寨同志的泰兴市公安局河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泰兴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