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64320165/2024-00441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虹桥镇 发文日期 2024-07-09
文 号 虹政发〔2024〕28号 时 效

关于印发《虹桥镇村(居)防违治违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17:27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现将《虹桥镇村(居)防违治违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79

 

 

虹桥镇村(居)防违治违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为切实规范虹桥镇镇村建设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断加大防违、控违、拆违工作力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防违治违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全面加强镇域范围内的防违治违工作,围绕新增违建零容忍、重点区域零存量、违建拆除零投诉的目标,进一步压实村(居)防违治违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严密预防、严格监管、严厉查处等举措,推动防违治违工作常态长效。

二、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违治违工作。

(一)镇防违治违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镇域范围内的防违治违工作,负责制定方案、制度和政策;定期召开防违治违工作例会,研判分析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防违治违工作重点

(二)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组织对在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或者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各村(居)防违治违工作实施督查考核;牵头对镇域范围内的重大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开展集中拆除工作。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虹桥分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和案件移交。

(四)镇农村工作办公室:重点审查宅基地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申请农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界定,拟用地是否符合面积标准、申请材料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内容,提出宅基地批准面积建议,落实“四方五到场”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建房日常巡查等工作。

(五)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管辖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审核审批工作;对装饰装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建设行为协助界定;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六)镇纪委:牵头对两违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违法责任,又查违纪责任;对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倒流、信息滞后而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予以严查;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两违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责任。

(七)镇政法和社会工作办公室(综治):负责协调做好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八)各村(居):各村居是本辖区范围内防违治违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要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在违建的初始阶段(如构筑地基时)就应及时发现并予以立即制止,同时做好书面记录劝阻无效的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积极组织拆除违法建设,消除不良影响,协助做好预案制定、组织实施、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事前预防。各村(居)应全面开展梳理摸排工作,登记造册形成清单,对既有建筑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防违治违工作的认识度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提升发现速度。各村(居)以网格为责任区域,组建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常态化巡查队伍,不断加强巡逻,发现两违行为后1小时内须将违建信息反馈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对延时上报、瞒而不报、少报漏报等情况,一经发现核实,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各村(居)还要严格落实周报告、零报告和书面报告制度,每周一下班前向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报告上周防违治违整体情况,以备汇总检查。

(三)及时有效制止。按照早发现、早处理,不成形、不成风要求,加大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制止力度。各村(居)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配合相关部门在当日完成各类违建信息的现场核查工作,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按照防违治违工作流程要求,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四)坚决予以处置。对新增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零增长。对已有存量违法建设,根据历史原因、群众需求、安全风险、社会影响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等,实行分类处置。对于新增违法建设,各村(居)要根据属地管理、村民自治原则,组织相应力量积极动员违法建设主体开展自拆和帮拆工作。

(五)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剖析违建成因,研究解决方案,提升工作质效。各部门、各村(居)之间要强化横向联动、纵向协调,在发现、调查、取证、查处、管控、拆除等各个环节,协同配合,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六)量化考核内容。根据《村(居)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每月制定防违治违工作月度考核指标及细则,并按照各村(居)实际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月度考核分数汇总后作为年度防违治违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年度考核分数,酌情扣除村(居)党组织书记和分工包片村干部10005000元的年终综合考评奖金。对违建情况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和在编在职人员参与违建的村(居)实行防违治违考核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虹桥镇村(居)防违治违工作专班。由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虹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防违治违的对接联络工作。各村(居)要建立村级防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包片管理网格,村(居)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各村(居)干部明确包干区域,坚决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三定要求,压紧压实相关工作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对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到位、瞒报慢报等行为严格追究村(居)党组织书记和分工包片村干部的责任,对不积极、不主动配合防违治违工作或者在自拆、帮拆、强拆过程中执行配合不力、引发负面效应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虹桥镇防违治违工作专班

附件2:虹桥镇防违治违工作流程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