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942/2024-00438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河失镇 发文日期 2024-03-21
文 号 河政发〔2024〕9号 时 效

关于调整河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1 17:23 信息来源:泰兴市河失镇 访问次数:

河政发〔2024〕9号

各村(社区)、各办(局、中心)、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要求,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对河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相应职责及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焦磊华 党委书记

    李少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王玉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志栋 党委副书记

    赵俊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毅 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 成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孙 进 副镇长

    谢 涛 副镇长

    田夏娟 副镇长

    张 雷 党委组织委员

    刘红霞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闫培强 党委政法委员

    汤宏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闾伯康 副镇长(挂职)、河失派出所所长

成 员:徐 菲 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妇联主席

    燕鸿鹏  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天堂  党群工作局局长

    肖德红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叶冬见  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建坤  经济发展局局长

    季 琳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秦 锋 财政局局长

    王 琴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耿华庆  司法所所长

    赵明权  河失派出所教导员

    季星五  市场监管河失分局局长

    李国兵 河失交警中队中队长

    闾志峰  兽医站站长 

    刘亚青  常周卫生院院长

    叶宏俊  河失卫生院院长

    肖 俊  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

    夏港村 吴 娟

    刘官村 周福康

    李湾村 肖国余

    刘桥村 陈亚军

    赵杜村 黄明华

    西荡村 王志明

    印荡村 吴 敏

    印庄村 丁春红

    刘庄村 肖亚忠

    常周社区 常秀群、陈雪红

    同心村 杨 俊

    元仙村 王 鹏

    司马村 陈红娟

    失迷巷社区 陈春华

    河头社区 陆 宁、叶 霞

    三军村 蒋海燕

    西黄村 黄建斌

    洋碾村 陈建军

    沈丁村 赵 盼

    食安办 燕 甜、杨 婷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由田夏娟同志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在镇为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田夏娟同志兼任,徐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由田夏娟、徐菲、肖俊、燕甜、杨婷等5名同志组成。

结合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特制定《河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请镇各办(局、中心)及其他行业条线监管单位根据分工要求和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细化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做好自身行业条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村(社区)主动做好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对接工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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