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280/2024-00846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6-24
文 号 时 效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6 15:47 信息来源:泰兴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各学校:

市教育局今年3月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校强化主体意识认真落实检查和监督机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暑期有偿补课高发期和易发期,为有效杜绝各类隐形变异有偿补课现象,现就开展2024年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开展全员师德培训

各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前过召开专题会议、学校工作群发布等渠道,组织全体教职工重温《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苏教师〔201823号)《泰兴市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泰委教〔202210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泰兴市公办学校教师清出退出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让全体教职工提高法纪意识,从而自觉做到规范从教、廉洁从教,各学校和教职工学习情况要形成专门学习笔记,以备后查。

录入信息,实行无偿辅导备案制度

录入在职教师相关信息。安排专人录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信息登记表》(附件1强调两点要求:一是所有在职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必须如实登记,不得漏报或虚报;二是登记的必须是常住地址,一定登记到具体的门牌号码,如常住地址有两处以上,应全部予以登记,不得瞒报。各学校71日前将信息登记表的电子稿报教育局监察室邮箱(txjysdsf@126.com)。

实行无偿课外辅导备案制度。在职教师确因特殊情况拟在今年暑期给本人亲属或好友子女进行无偿课外辅导的,须由在职教师本人填写《教师无偿课外辅导申请备案表》(附件2),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学生数不超过3人),由学校核实、批准、登记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批准的在职教师无偿课外辅导情况进行汇总,并于71日前将备案表报送教育局监察室702室进行报备。凡未进行无偿课外辅导备案或辅导人数超过3人的,一经查实,均视为有偿补课。

多管齐下,严查有偿补课行为

放暑假前,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抵制有偿补课告家长书》(附件3),公布学校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暑假期间各学校治理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有可能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场所进行暗访,对重点学科、重点人员重点监督检查。治理有偿补课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责,分工包保,实地走访,填写《治理有偿补课督查走访记录表》(附件4)。各学校对收到的信访举报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市教育局督查组在暑假期间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于相关举报、信访一经查实,立即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在当年评优先、年度考核、推荐申报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同时,把各校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单位,追究学校领导的相关责任。

各学校要确保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进一步抓紧抓实各项管理措施,努力促进广大教师自觉严守纪律规矩、主动远离违规补课。

 

附件:1.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信息登记表

2.教师无偿课外辅导申请备案表

3.抵制有偿补课告家长书

4.治理有偿补课督查走访记录表

 

 

泰兴市教育局  

 2024624


   附件:1-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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