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328/2024-00314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济川街道 发文日期 2024-11-06
文 号 济街发〔2024〕19号 时 效

关于调整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 17:58 信息来源:泰兴市济川街道 访问次数:

济街发〔2024〕19号

各村(社区)、各消委会成员单位:

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办发〔2022〕43号),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决定调整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成员,明确李天明等16名同志为消防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站专职负责消防工作。

一、工作站人员

李天明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站长

方旻昊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房 旭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陶 震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张新华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韩若寅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郭 宇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蔡 檬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殷 雷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徐玉倩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袁 斌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姜 琴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戴 鹏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于 叶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赵江涛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刘 云 济川街道消防工作站辅助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

(二)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四)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五)完成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

消防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接受市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和乡街的统筹管理,人员组织关系由属地负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市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和培训,消防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需以政府文件报市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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