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驻镇单位,各企业: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三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泰安委办〔2024〕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深化提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质效,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24年9月2日开始至2024年10月15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9+1”专项行动以及“9+N”小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紧扣重点领域,严抓关键环节,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内容:
1.餐饮等非居民用户“灶管阀”安装情况、“生命通道”问题以及违规使用“双火源”问题。
2.涉及单层厂房分割出租且存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厂中厂”企业“八个一”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联动响铃”配备情况。
3.企业较大以上风险点扫码自查情况、风险管控告知牌更新情况以及企业员工有奖举报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4.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是否购进超标违禁产品,零售网点是否具备安全经营条件。
5.对商超、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养老院、施工工地等22类重点场所前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小场所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用火、用电、用气等全方位安全自查。
6.企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各村(社区)同步开展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务必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