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942/2024-00448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河失镇 发文日期 2024-07-31
文 号 河政发〔2024〕27号 时 效

河失镇关于印发《2024年涉炉企业安全生产“炉长制”和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8 18:34 信息来源:泰兴市河失镇 访问次数:

河政发202427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涉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力提升涉炉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涉炉企业安全生产“炉长制”和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一、涉炉企业安全生产“炉长制”

(一)涉炉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炉长”,全面负责涉炉企业安全,并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1.组织建立企业涉炉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所有涉及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涉炉作业技术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

2.组织制定涉炉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3. 组织对涉炉作业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4. 组织采购符合标准的入炉废钢原料,组织专人负责筛选、破碎、切割、分区工作,建立炉料把关奖惩制度,确保入炉原料符合要求;

5.保证涉炉作业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6.组织制定涉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开展停电、停水、喷溅、穿炉等事故演练至少一次;

7.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加金属冶炼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企业现场定置化和可视化管理。

(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应从事涉炉管理工作8年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1. 根据企业负责人安排,组织实施企业安全问题排查和整改,完善各类报警控制措施并保证有效运行;

2.定期对涉炉安全设施和报警监测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

3.对入炉废钢等原料把关,确认炉料符合入炉标准 (不得有密封件、潮湿料、油垢等),落实炉料奖惩制度;

4.对筑炉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把关,对筑炉过程和首次开炉作业实施现场监护,确保筑炉质量安全;

5. 每季度至少组织对涉炉作业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涉炉作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6.组织演练涉炉作业现场处置方案,经常性开展工人无脚本实地模拟实操,确保工人正确掌握应急处置知识。

(三)操作负责人(一般由车间负责人或班组长担任),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涉炉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定期组织人员对冷却水系统、吊具、钢包、炉衬、炉体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

3.对涉炉区域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4.对炉料进行最终把关,确保炉料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炉料提请技术负责人落实奖惩制度。

二、河失镇党政领导挂钩联系涉炉企业制度

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涉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挂钩负责人,相关党政领导牵头挂钩到辖区涉炉企业,确保每家涉炉企业明确一名挂钩联系人,工作岗位调整的,应及时变更,防止挂空(具体挂钩联系表见附件2)。相关挂钩联系人负有下列责任:

1. 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涉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动牵头挂钩辖区重点涉炉企业;

2. 挂钩联系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挂钩企业落实涉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挂钩企业建立完善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涉炉作业各项风险管控措施;

3.挂钩联系责任人应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落后、异常工况处置不当的涉炉企业加强巡查,发现重大隐患的及时责令停产整改并上报市局主管部门;

4. 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期间,挂钩联系责任人必须每日必到挂钩企业,查看企业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和涉炉作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涉炉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工作。

(二)挂钩联系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挂钩企业涉炉作业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每月不少于1次。做到 “三问”:一问企业负责人是否了解“炉长制”要求,二问技术负责人如何保障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三问现场负责人是否开展过无脚本实操演练,对作业人员随机询问。做到“三查”:一查炉料是否建立落实分选筛查制度,现场抽查炉料情况;二查涉炉作业日常检查记录和行车、钢包等定期检测报告;三查企业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是否具备复工复产要求。

(三)镇应急办与供电所对接企业每日用电情况,对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应认真查看用电情况并加大巡查频次,防止企业“带病作业”,发现私自复工复产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主管部门。

(四)在涉炉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参照附件1标明炉子基本信息、“炉长制”、挂钩联系责任人。企业在涉炉作业现场应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向员工公告安全风险等级分布图、风险须知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相关单位要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从严抓好涉炉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最新监管标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涉炉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相关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炉长制”,要按“全覆盖”要求对全镇涉炉企业底数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摸底排查,建立涉炉企业“一企一册、一炉一表”。各挂钩联系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地完成对挂钩涉炉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认真总结,强化督导。镇纪委要适时对涉炉企业“炉长制”和挂钩联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不按规定落实包保责任和挂钩联系制度的,只“包”不“保”,只“挂”不“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确保涉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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