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发〔2023〕72号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泰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益公 市委常委、黄桥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莉 镇人大主席
张 毅 镇党委副书记
丁春兵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吴新军 镇副镇长
丁 萌 镇党委统战委员兼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馆长
巫秀梅 镇副镇长
蒋 霖 镇副镇长
高 放 镇副镇长
吕永益 镇党委人武部长
卢亦雯 镇党委政法委员
刘景春 镇人大副主席兼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建华 镇党委宣传委员
李 慧 镇党委组织委员
张庆宏 镇副镇长
戴 锋 镇纪委书记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抓好面上共性问题整改,研究处理整改工作中的问题,负责向泰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泰州市委巡察办反馈整改工作情况,牵头各项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
主 任:张 毅 镇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戴 锋 镇纪委书记
杨 溢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是对接泰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泰州市委巡察办,做好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对相关单位承办的具体问题,抓好日常监督检查,严控整改过程,掌握整改进度,推动整改落实。
中共泰兴市黄桥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