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机关各局(办、中心),市直各驻镇单位:
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包括农村村民建住宅的规划管控、建房审批、建设管控、监管执法等工作,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泰兴”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厘清全镇各村各部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相关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附件:广陵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职责分工
广陵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附件:
广陵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和“两违”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和“两违”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 长:蒋 宇、卜星扣
副组长:周六军、蒋铁军、祝 鹏
成 员:周 皓、曹 丹、吴晓叶、吴 银、缪其国、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农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和“两违”防控办公室,农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吴 银、缪其国同志负责宅基地农房建设管理工作。“两违”防控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吴晓叶负责“两违”防控相关工作。
二、建房审批职责分工
(一)村组职责
1.村民小组初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农户是否通过申请,并将申请人、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数、高度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通过后将材料提交村级组织审查。
2.村级审查。负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否征求用地建房相邻人意见、外观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3.全程参与。配合镇有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并落实好“四方五到场”制度。
(二)镇级职责
1.强化便民服务。严格执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的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梳理,印制办事指南,公布申请要件,方便农民办理宅基地建房手续。
2.履行审批职能。明确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全镇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审批、现场勘察、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镇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面积标准、申请材料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内容,提出宅基地批准面积建议。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审查建房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根据联审结果,召开乡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农户建房申请是否通过批准,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发放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备案。
3.加强全程管理。认真落实“四方五到场”制度,即组织镇农业农村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村(社区)等“四方”,做到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线到场、建时下地基到场、建中巡查到场、建成竣工验收到场等“五到场”。重点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是否符合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是否履行拆除旧房且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等承诺。房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4.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建设管理台账,归档留存申请审批、现场放样、施工建设、日常巡查、竣工验收等程序环节佐证资料,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备案。
三、监管执法职责分工
(一)村级职责
1.强化片区管理。将村干部分工到片,作为片区农村宅基地监管处置直接责任人,分片区域和责任人名单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2.加强日常巡查。片区责任人和农村宅基地协管员每天巡查分工区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进行劝阻,并及时向镇“两违防控办”报告。
(二)镇级职责
1.动态巡查。建立巡查队伍,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农村建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巡查记录,每周将巡查报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快速处置。对巡查发现、卫片监测、村级报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确保在“一米线下”处置到位,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
3.信访调解。答复和处理涉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信访事项,做好矛盾化解、善后稳控等工作。
(三)镇纪委职责
负责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贯通协同,督促及时移送农村宅基地建设领域问题线索,并集中管理、强化办理,深挖彻查违规建房问题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