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黄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人社党组〔2023〕14号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黄丽同志任工资福利科科长,免去其妇联主席职务;
栾婷同志任妇联主席,免去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