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局、中心,各村(居)、驻镇单位:
现将《虹桥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1日
关于“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废品收购点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坚决确保我镇“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废品收购点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根据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虹桥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对象
1.“九小场所”: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包括服装加工场所等)。
2.“三合一场所”:主要是指食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独立建筑或独立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3.“群租房”:主要是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按间或床位出租,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房。
4.废品回收点:包括废品废物集中存放的点位和场所,必须全部关停撤除。
二、攻坚原则
1.场所排查拉网式、全覆盖。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排查登记率达100%。
2.隐患整治全面清、清彻底。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重大隐患先关停、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有证场所,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无证经营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4.压实责任全方位、无盲区。强化督查推进,确保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攻坚目标
彻底摸清“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废品回收点底数;彻底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单位场所行业;彻底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能力),确保无亡人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组织领导及职能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虹桥镇“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废品收购点安全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孔军任组长,焦磊华、朱弘、蒋建全、刘欣、孙刚、张涛、陈永华、宗雪松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弘兼任主任、蒋建全兼任副主任,全面负责攻坚行动的指挥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保障组。镇安委办、虹桥供电所、市场监管分局、供水站、污水处理厂、燃气公司等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二)攻坚行动责任分工
1.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为单位,对所属区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废品收购点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2.行业监管责任
(1)学校、医院、诊所、歌厅、养老机构,责任单位: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商店、餐饮、小服装厂、小微企业、废旧回收点,责任单位:经发局。
(3)“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网吧、旅馆、美容、浴室、足疗店,责任单位:派出所。
3.片区包干责任
具体分五个专项整治小组:
第一组:张涛牵头,成员包括:派出所沈建文、辅警2名,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2名,镇机关分工定村干部、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祥福居委会、七圩村、高圩村、四仙村、公殿村、涌兴村的整治攻坚。
第二组:朱弘牵头,成员包括:派出所朱正洲、辅警2名,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2名,镇机关分工定村干部、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新市村、毗芦村、张公村、唐港村、季桥村、封祝村、通石村的整治攻坚。
第三组:蒋建全牵头,成员包括:派出所何阳、辅警2名,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2名,镇机关分工定村干部、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蒋华村、六圩村、清水村、宋桥村的整治攻坚。
第四组:陈永华牵头,成员包括:派出所杨玉才、辅警2名,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2名,镇机关分工定村干部、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虹桥新城及广福村、同德村、三桥村、上元村的整治攻坚。
第五组:宗雪松牵头,成员包括:派出所蒋伟、辅警2名,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2名,镇机关分工定村干部、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负责九圩村、八圩村、桃园村“九小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的整治攻坚。
五、整治规范和标准
1.安全疏散设施:场所应按照标准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场所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置救生绳等逃生设施和器材;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必须全部拆除。
2.用火用电用气: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违章动火用电现象;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燃气使用场所必须符合燃气安装、使用规定,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应装尽装;电线不得使用接线板多次串联;油烟机应定期清理,保持整洁。
3.防火防烟分隔:相邻场所之间和楼梯间应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并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楼梯段及围护结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轻钢龙骨石膏板。
4.人员住宿:除小旅馆外,一律不得住人。
5.消防设施和器材:场所内部装修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有条件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卷盘;所有场所按每 30 平方米 1 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点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
6.装修装饰材料:场所内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窗帘和地毯应采用难燃材料,严禁采用聚胺酯、聚苯乙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隔断。
7.易燃易爆管理:严禁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电动自行车安全: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场所内,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电瓶不得入室充电。
9.消防宣传培训:场所和场所包厢内必须设置消防提示标识。从业人员确保做到“一懂四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场所醒目位置要固定设置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并严格贯彻执行。
六、攻坚行动要求
1.强化目标意识。以“雷霆出击”、“秋风扫落叶”之势开展攻坚行动,确保6月30日前将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到位,确保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全镇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安全事故,杜绝亡人事故。
2.全面掌握要领。参与攻坚人员要迅速掌握攻坚行动的方式、内容,理清整什么、如何整,什么时间整改到位,杜绝一般化的工作作风,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3.保证强态强效。坚持先关停、再整改原则,凡是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营业,必要时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强制措施。
4.切实履职尽责。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谁上门、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片区包干责任,各自履职尽责负责。
5.加强督查检查。按照蒋华、新市、七圩三个片区和园区、新城五大区域分工,党政负责人牵头组织轮流交叉互查。专项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每日工作例会制度,对存在的疑难问题集体会商,落实个性化整改措施。凡是工作不力、应付了事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