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942/2021-00082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河失镇 发文日期 2021-07-26
文 号 河政发〔2021〕39号 时 效

关于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审核确认及资金发放存在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6 17:32 信息来源:泰兴市河失镇 访问次数:

河政发〔2021〕39号

各村(居):

2005年国家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以来,各村(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落实相应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这一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有序实施。但是近期市通过数据比对发现,相关村(居)在开展计生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

2021年4月,省审计厅对我市2020年计生奖扶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有违规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现象。按照泰州市泰兴市卫健委要求,对于不符合政策享受、重复享受、死亡冒领奖励扶助金等若干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此次审计所反映出的重复领取部分独生子女奖扶金和独生子女死亡特扶金等的情况,特别是省审计厅反馈的个别已死亡人员在死亡日期后仍有发放信息,反映出计生基层基础工作不严谨,村(居)没有按照确认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增减,部门之间信息没有比对。

前期我镇进行了自查自纠,但仍存在查得不实、不全的问题,望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确保到7月15日前全部自查到位,资金追缴到位。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规范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与数据申报工作,切实做好目标人群信息录入和数据上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检查与督导,确保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对象个案信息无虚报、无遗漏、无差错、无延迟。要落实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不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人员的清退和对违规领取资金的追缴,做到“一个不漏”,每个错发对象都要提供情况说明和银行流水并盖章,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村(居),进行负责人当面约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组织管理权限报告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查处的结果同时通报上级有关部门。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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